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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承锦醒来时,天已蒙蒙亮。昨晚为了让两生戒更好的吸收月华,他是整个人靠在房间的窗户边晒着月光,不知不觉睡着的。幸好是夏季,就算夜晚风微微吹着,也不会冻感冒,不过此刻醒来,身上却因为睡姿不正而酸痛不已。
其实两生戒在白天时,也是时时刻刻的在汲取日光中的精华,但是白天日光过于强烈,不如月光柔和,所以叶承锦更喜欢一个人静静的沐浴在银色月光里的感觉,仿佛万籁俱静,天地之大,唯我自在,宁静而惬意。
活动一下僵硬的身体,叶承锦简单洗漱一下,转身就到厨房淘了些米,洗干净之后放在电饭煲里煲粥,然后下楼到凤凰小区的小公园里慢跑。公园虽然不大,但是叶承锦体质较弱,几圈跑下来,就已经气喘吁吁。
“没想到自己体质这么差啊.......”叶承锦喘着气,有些无奈。前世走的是温柔美少年路线,不需要练出一身腱子肉,所以算起来,叶承锦很久没做过剧烈运动了。
只是,重生之后却有几件事是必须解决的,没有好的体格可不成。但愿两生戒能带来好运气,叶承锦期待着。
“小锦,跑步呢。”
公园陆陆续续来了不少晨练的退休老人,都笑眯眯跟叶承锦打招呼。这些老人大多是儿女不在身边,所以对乖巧懂事的叶承锦,总有种看自家孩子的感觉,十分的喜爱。
对于叶承锦而言,时间其实已经过去很多年,他记不清老人们的姓名,不过对于这些朴实的善意,他习惯性的温柔微笑回应着。
晨光里那榕树翠绿,树下的清雅少年,笑容透着淡淡的羞涩,让人心里莫名温柔不已。
“真好.....”下了夜班准备回租屋的Joe,看到这一幕,不由停下脚步,低低感叹,心好像在一瞬间被迷惑了般。再一抬头,却已不见少年身影,只好遗憾的摇了下头,返回租屋睡觉去。
跑完步之后,叶承锦在小区门口的早点摊买了三个包子和两根油条,包子是给叶大兴准备的,他白天要跑一天的出租,肉包子扛饿些,而叶明睿则喜欢炸得酥酥的油条,不知道为什么,叶承锦没想到自己还会记住这些。重生的那一刻,说实话,找不出什么词来形容自己的心情,很复杂,对于叶家,有怨有伤有失望,却没有恨。
不是什么心软,只是看开了。虽说上一世叶家对他很苛待,但是可以理解,叶承锦于他们而言是个没有血缘的外人,是他自己不明就里,拼命的想去索求本就不属于自己的温暖,所以才会撞得遍体鳞伤。
如今知道真相,他也不稀罕叶家,就当两两勾销,互不相欠,等他找到机会搬出去,就从此再无瓜葛。
回到叶家,叶承锦将早点摆好,又拆了包榨菜放在碟子里,从电饭锅里盛了两碗粥出来。等他做完这些,叶大兴也醒来洗漱完,坐在餐桌上端着已经变温的粥,就着包子,吃起早饭。
两碗粥和包子下肚之后,叶大兴随意的抹了一下嘴,对着还在小口喝着粥的叶承锦道:“既然你昨天说了要自己打工赚学费,那么就趁现在离开学还有一个月,赶紧去找份工,不要光说着好听到最后还是想靠家里。”
“我知道了。”叶承锦轻声应道。
叶大兴扫了他一眼,没再说话,只是拿起早已灌满茶水的水壶就出门开出租了。叶承锦则草草吃完早饭,将剩下的早饭保温好。今天是周末,赵萍不用去托儿所上班,所以她和叶明睿都不会起太早。
叶承锦拿了换洗的衣服,进浴室冲了个澡,水汽弥漫的镜子里映着叶承锦模糊不清的面容。工作嘛,他自然都想好了,他欠那人一份情,如今有机会可以挽回那人的悲剧,还有什么理由要袖手旁观?
珉城是沿海最早发展起来的城市,所以珉城的夜晚格外热闹,夜市酒吧KTV,灯火是通宵透亮,其中最繁华的、人气最高的莫过于面对枫江背靠商业区的江滨路。
夏季日长,虽然已经是晚上7点多,但是天色还很亮,作为江滨一条路上规模档次都算较高的酒吧“迷失部落”才刚刚开门。
迷失部落,传闻中有着珉城两大黑帮之一金玉盟的背景,所以甚少有闹事找茬的现象发生,甚至不存在什么警方突击检查,因此一些游离在黑与白之间的交易常常在迷失部落的掩护下完成,来往的人多了,生意自然就好,日进斗金并非是夸张。
“抱歉,我们还没有开始营业。”正在打扫门口的迷失部落服务生礼貌的对叶承锦说道。
叶承锦没有在意,只是遥遥示意了一下贴在酒吧门边墙壁的招聘广告,“我是来应聘调酒师的。”
“稍等。”服务生愣一下,并没有因为叶承锦的年纪而有所怀疑,只是拿起挂在脸颊旁的耳麦,低声问了几句,然后抬头微笑,“正好沈经理在,我带你进去吧。”
“谢谢。”
出了电梯,穿过装饰的非常金碧辉煌的廊道,叶承锦跟着那个服务生来到了三楼的经理室。
迷失部落的经理沈荣正窝在电脑前玩游戏,一见跟在服务生... -->>
叶承锦醒来时,天已蒙蒙亮。昨晚为了让两生戒更好的吸收月华,他是整个人靠在房间的窗户边晒着月光,不知不觉睡着的。幸好是夏季,就算夜晚风微微吹着,也不会冻感冒,不过此刻醒来,身上却因为睡姿不正而酸痛不已。
其实两生戒在白天时,也是时时刻刻的在汲取日光中的精华,但是白天日光过于强烈,不如月光柔和,所以叶承锦更喜欢一个人静静的沐浴在银色月光里的感觉,仿佛万籁俱静,天地之大,唯我自在,宁静而惬意。
活动一下僵硬的身体,叶承锦简单洗漱一下,转身就到厨房淘了些米,洗干净之后放在电饭煲里煲粥,然后下楼到凤凰小区的小公园里慢跑。公园虽然不大,但是叶承锦体质较弱,几圈跑下来,就已经气喘吁吁。
“没想到自己体质这么差啊.......”叶承锦喘着气,有些无奈。前世走的是温柔美少年路线,不需要练出一身腱子肉,所以算起来,叶承锦很久没做过剧烈运动了。
只是,重生之后却有几件事是必须解决的,没有好的体格可不成。但愿两生戒能带来好运气,叶承锦期待着。
“小锦,跑步呢。”
公园陆陆续续来了不少晨练的退休老人,都笑眯眯跟叶承锦打招呼。这些老人大多是儿女不在身边,所以对乖巧懂事的叶承锦,总有种看自家孩子的感觉,十分的喜爱。
对于叶承锦而言,时间其实已经过去很多年,他记不清老人们的姓名,不过对于这些朴实的善意,他习惯性的温柔微笑回应着。
晨光里那榕树翠绿,树下的清雅少年,笑容透着淡淡的羞涩,让人心里莫名温柔不已。
“真好.....”下了夜班准备回租屋的Joe,看到这一幕,不由停下脚步,低低感叹,心好像在一瞬间被迷惑了般。再一抬头,却已不见少年身影,只好遗憾的摇了下头,返回租屋睡觉去。
跑完步之后,叶承锦在小区门口的早点摊买了三个包子和两根油条,包子是给叶大兴准备的,他白天要跑一天的出租,肉包子扛饿些,而叶明睿则喜欢炸得酥酥的油条,不知道为什么,叶承锦没想到自己还会记住这些。重生的那一刻,说实话,找不出什么词来形容自己的心情,很复杂,对于叶家,有怨有伤有失望,却没有恨。
不是什么心软,只是看开了。虽说上一世叶家对他很苛待,但是可以理解,叶承锦于他们而言是个没有血缘的外人,是他自己不明就里,拼命的想去索求本就不属于自己的温暖,所以才会撞得遍体鳞伤。
如今知道真相,他也不稀罕叶家,就当两两勾销,互不相欠,等他找到机会搬出去,就从此再无瓜葛。
回到叶家,叶承锦将早点摆好,又拆了包榨菜放在碟子里,从电饭锅里盛了两碗粥出来。等他做完这些,叶大兴也醒来洗漱完,坐在餐桌上端着已经变温的粥,就着包子,吃起早饭。
两碗粥和包子下肚之后,叶大兴随意的抹了一下嘴,对着还在小口喝着粥的叶承锦道:“既然你昨天说了要自己打工赚学费,那么就趁现在离开学还有一个月,赶紧去找份工,不要光说着好听到最后还是想靠家里。”
“我知道了。”叶承锦轻声应道。
叶大兴扫了他一眼,没再说话,只是拿起早已灌满茶水的水壶就出门开出租了。叶承锦则草草吃完早饭,将剩下的早饭保温好。今天是周末,赵萍不用去托儿所上班,所以她和叶明睿都不会起太早。
叶承锦拿了换洗的衣服,进浴室冲了个澡,水汽弥漫的镜子里映着叶承锦模糊不清的面容。工作嘛,他自然都想好了,他欠那人一份情,如今有机会可以挽回那人的悲剧,还有什么理由要袖手旁观?
珉城是沿海最早发展起来的城市,所以珉城的夜晚格外热闹,夜市酒吧KTV,灯火是通宵透亮,其中最繁华的、人气最高的莫过于面对枫江背靠商业区的江滨路。
夏季日长,虽然已经是晚上7点多,但是天色还很亮,作为江滨一条路上规模档次都算较高的酒吧“迷失部落”才刚刚开门。
迷失部落,传闻中有着珉城两大黑帮之一金玉盟的背景,所以甚少有闹事找茬的现象发生,甚至不存在什么警方突击检查,因此一些游离在黑与白之间的交易常常在迷失部落的掩护下完成,来往的人多了,生意自然就好,日进斗金并非是夸张。
“抱歉,我们还没有开始营业。”正在打扫门口的迷失部落服务生礼貌的对叶承锦说道。
叶承锦没有在意,只是遥遥示意了一下贴在酒吧门边墙壁的招聘广告,“我是来应聘调酒师的。”
“稍等。”服务生愣一下,并没有因为叶承锦的年纪而有所怀疑,只是拿起挂在脸颊旁的耳麦,低声问了几句,然后抬头微笑,“正好沈经理在,我带你进去吧。”
“谢谢。”
出了电梯,穿过装饰的非常金碧辉煌的廊道,叶承锦跟着那个服务生来到了三楼的经理室。
迷失部落的经理沈荣正窝在电脑前玩游戏,一见跟在服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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