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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章林中遇美
烈日当空,晒得路边的狗都吐出了长长的舌头,这样的天气,真是不宜出门。满天黄沙路上,却出现了一行车队。
车队共二十辆大车,每辆车两匹马拉着,一人掌车,四个伙计打扮的汉子,守在车的周围。对于那暴晒的太阳,他们似乎没有什么感觉,依然神采奕奕,仔细看太的话,还能看到他们的脸上,有兴奋的笑容,不时会用尊敬的目光,看向车队前的一个年轻人。
伙计眼中的年轻人,二十郎当岁,长得不算是很英俊,却很耐看。他并没有骑马,而是和大家一样,也是步行。汗珠不时从他的额头上滑落,他却并不在呼。
年轻人的左边,同样也跟着一个年轻人。他身材瘦小,长得到是有些唇红齿白的意思。微微的慢了半步,一双眼睛像鹰一样,警惕的不时看向四周。
右边的是一个大胖子,这家伙得有二百来斤吧。随便从他身上扒条裤衩,够一般人做身衣服的了。看他走得满身大汗的样子,肯定不会喜欢这样的天气。
这百来号人是谁呀,这么热的天,还押着那么些车赶路,难道想扮非洲难民?
这队人不是别人,领头的那位,正是咱们那个莫名其妙来到这天风大陆,然后又用他那一脑子从江湖上学来的东西,成为手握五万雄兵统领的胡忧。
胡忧与手下众将商量了之后,决定把新出产的一万斤岩盐运去卖给狂狼军团的蕾娜塔。于是把军务交给女军师红叶代掌,精选了一百精兵,带着朱大能和亲卫哲别,扮成商队,向狂狼军团的驻地金沙州华西城进发。此时他们刚出洞汪城一天。
“老大,你干什么不坐马车,偏要走路呢?你看这天,热死个人了。”朱大能擦着那流不完的汗,一脸幽怨的说道。
胡忧不是没有马车,他来洞汪城之前,南方红fen军团军团长,他那个将军姐姐西门玉凤把自己的座车送给了他。
西门玉凤送的马车那个漂亮哟,豪华就不说了,关键是人家冬暖夏凉,空间又大,座着多舒服,那不比这走路强?
胡忧瞟了朱大能一眼,笑道:“干什么那一脸死像,想坐你就坐呗,二十辆马车,你想坐那辆坐哪辆。”
朱大能顺着胡忧的目光,看了一眼那些运盐的马车,连连摇头。那些马车全堆满了盐,坐上去还不成盐焗鸡了,哪是能坐人的。
“老大,我说的是西门玉凤将军的那辆马车,不是这种板车。”
“那辆。”胡忧两眼望天想了一下,摇摇头道:“那辆马车我是用来收藏的,不能随便坐。”
朱大能那个无语呀:“那红叶军师给你准备的那辆呢,那辆不是也用来收藏的吧。”
这次临出门之前,红叶派人给胡忧弄了辆马车。那马车虽然比不了西门玉凤的那辆,但是也相当不错,坐进去,至少不用被晒得跟狗似的。哪想到,胡忧出来的时候,也同样没有坐。
胡忧看了朱大能好一会,这才说道:“你觉得士兵们推车,我们坐车,合适吗?”
大能眨巴了一下眼睛,无话可说了。他一直想不通胡忧为什么不坐车,而是要走路,这下他才明白,问题出在这里。
胡忧最得士兵爱待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把士兵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用红叶的话说,胡忧对手下的士兵,比对老婆还好呢。他这样的人,怎么可能看着士兵推车,而自己坐在车里享受?
哲别忍不住笑道:“咯咯咯,朱管家,你就少抱怨两句吧,心静自然凉。”
朱管家指的就是朱大能。这次出来扮成了商队,总不能还叫将军,大人之类的吧。于是胡忧自命为少爷,而朱大能则成了管家。哲别是书童的身份。
哲别一开始对书童的身份很不喜欢,因为商队里有管家很正常,可是从来没有见过有书童的。不过在胡忧让她在书童和丫鬟之间选的时候,她还是选了书童。她不想让除胡忧之外的其他男人,知道她是女儿身。
朱大能嘟囔道:“什么心静自然凉,那都是骗人的。和尚才玩哪一套呢。”
胡忧笑笑道:“心静不一定能凉,但是你只要静心把这一趟走完,肯定会有收获的。”
胡忧说的这是实话,这也就是他为什么没有坐马车,连马都不骑的原因。环境最是能磨练人的,越是恶劣的环境,就越是能磨练人。上次从青州来到洞汪城,那一路之上,吃了不少的苦头,可是也不是没有收获的。
胡忧发现,那一路走完,他的精神力提高了不少。精神力可是第一战力,这玩艺在战场上可是保命的跟本。胡忧在经历一开始醒觉时候的高速增长之后,精神力的进步就慢了下来。这次让他发现提高精神力的办法,他当然不会错过了。
其实这次胡忧之所以亲自去华西城,并不单单是去和蕾娜塔做生意那么简单,如果是那样,他只要派朱大能去,就可以把这一万斤盐的事搞定。
胡忧之所以亲自去,目的是多方面的。首要的目的,是胡忧要借现在洞汪城相对安稳的环境,多出去走走看看。看各地方的人和事,多学习各方面的经验。
胡忧有十三年江湖经验,但是这些还不足以让他管理好一座城市,而他的目标,也不单单只是一座洞汪城。所以他要学习更多的东西。此去华西,会经过很多的大小城镇,这些都是活教材,可以让他学习到很多东西。
还有就是各种对突发事件的应对了。胡忧知道,这次去华西,路上肯定不会太平,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这些将会发生的事,都是不可意料的突然事件,他要借着这些事件,让自己成长,无论是武力还是能力。
最后一点,就是要多见见世面了。在以前的那个世界,他几乎走完了大半的国家,对各地的风土人情,都了如指掌。可是这里,他不过只是对从青州到帝都这一段比熟悉一些,对帝国的其他地方,都不是很清楚。所谓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为了心中的梦想,他必须要让自己像海棉一样,吸收大量的,来自各方面的东西。
总结出来这一句,胡忧这一趟,是借运盐的过程来学习。学习一切可以学习的东西。
押着万斤的盐,车队行进不快,一天走下来,不过走了五十多里。洞汪城是帝国西北最边的城镇,往内地要走一百里,才能走到离洞汪城最近的防山镇。胡忧他们这个车队,今天是不可能进得了镇里了。
哲别请示道:爷,前面有个树林,我们不如就在那里安营吧,兄弟们都很累了,今天咱们就别走了吧。”
胡忧好笑的说道:“我可是独生子,你别给我整出个弟妹出来。少爷就少爷,搞什么大少爷。”
哲别撇撇嘴道:“人家忘记了嘛。叫什么少爷嘛,怪不习惯的。”
胡忧道:“你那是对书童的身份有意见,让你当丫鬟你又不愿。”
哲别看了眼掉队走在后面的朱大能,说道:“我才不要做丫鬟呢,要做也得做小姐。”
胡忧哈哈笑道:“小姐可是要会弹琴绣花的,你会吗?”
哲别不服气的说道:“那少爷要会什么?”
胡忧坏笑道:“少爷只要会调戏民女就成,你要不要试试?”
哲别顿时无语,这少爷也太好当了吧。
胡忧转头看了眼队伍道:“好了,不说笑了,通知兄弟们进树林吧。今晚在这里凑合一晚,明天再进防山镇。我到要看看,那个马泽本的... -->>
169章林中遇美
烈日当空,晒得路边的狗都吐出了长长的舌头,这样的天气,真是不宜出门。满天黄沙路上,却出现了一行车队。
车队共二十辆大车,每辆车两匹马拉着,一人掌车,四个伙计打扮的汉子,守在车的周围。对于那暴晒的太阳,他们似乎没有什么感觉,依然神采奕奕,仔细看太的话,还能看到他们的脸上,有兴奋的笑容,不时会用尊敬的目光,看向车队前的一个年轻人。
伙计眼中的年轻人,二十郎当岁,长得不算是很英俊,却很耐看。他并没有骑马,而是和大家一样,也是步行。汗珠不时从他的额头上滑落,他却并不在呼。
年轻人的左边,同样也跟着一个年轻人。他身材瘦小,长得到是有些唇红齿白的意思。微微的慢了半步,一双眼睛像鹰一样,警惕的不时看向四周。
右边的是一个大胖子,这家伙得有二百来斤吧。随便从他身上扒条裤衩,够一般人做身衣服的了。看他走得满身大汗的样子,肯定不会喜欢这样的天气。
这百来号人是谁呀,这么热的天,还押着那么些车赶路,难道想扮非洲难民?
这队人不是别人,领头的那位,正是咱们那个莫名其妙来到这天风大陆,然后又用他那一脑子从江湖上学来的东西,成为手握五万雄兵统领的胡忧。
胡忧与手下众将商量了之后,决定把新出产的一万斤岩盐运去卖给狂狼军团的蕾娜塔。于是把军务交给女军师红叶代掌,精选了一百精兵,带着朱大能和亲卫哲别,扮成商队,向狂狼军团的驻地金沙州华西城进发。此时他们刚出洞汪城一天。
“老大,你干什么不坐马车,偏要走路呢?你看这天,热死个人了。”朱大能擦着那流不完的汗,一脸幽怨的说道。
胡忧不是没有马车,他来洞汪城之前,南方红fen军团军团长,他那个将军姐姐西门玉凤把自己的座车送给了他。
西门玉凤送的马车那个漂亮哟,豪华就不说了,关键是人家冬暖夏凉,空间又大,座着多舒服,那不比这走路强?
胡忧瞟了朱大能一眼,笑道:“干什么那一脸死像,想坐你就坐呗,二十辆马车,你想坐那辆坐哪辆。”
朱大能顺着胡忧的目光,看了一眼那些运盐的马车,连连摇头。那些马车全堆满了盐,坐上去还不成盐焗鸡了,哪是能坐人的。
“老大,我说的是西门玉凤将军的那辆马车,不是这种板车。”
“那辆。”胡忧两眼望天想了一下,摇摇头道:“那辆马车我是用来收藏的,不能随便坐。”
朱大能那个无语呀:“那红叶军师给你准备的那辆呢,那辆不是也用来收藏的吧。”
这次临出门之前,红叶派人给胡忧弄了辆马车。那马车虽然比不了西门玉凤的那辆,但是也相当不错,坐进去,至少不用被晒得跟狗似的。哪想到,胡忧出来的时候,也同样没有坐。
胡忧看了朱大能好一会,这才说道:“你觉得士兵们推车,我们坐车,合适吗?”
大能眨巴了一下眼睛,无话可说了。他一直想不通胡忧为什么不坐车,而是要走路,这下他才明白,问题出在这里。
胡忧最得士兵爱待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把士兵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用红叶的话说,胡忧对手下的士兵,比对老婆还好呢。他这样的人,怎么可能看着士兵推车,而自己坐在车里享受?
哲别忍不住笑道:“咯咯咯,朱管家,你就少抱怨两句吧,心静自然凉。”
朱管家指的就是朱大能。这次出来扮成了商队,总不能还叫将军,大人之类的吧。于是胡忧自命为少爷,而朱大能则成了管家。哲别是书童的身份。
哲别一开始对书童的身份很不喜欢,因为商队里有管家很正常,可是从来没有见过有书童的。不过在胡忧让她在书童和丫鬟之间选的时候,她还是选了书童。她不想让除胡忧之外的其他男人,知道她是女儿身。
朱大能嘟囔道:“什么心静自然凉,那都是骗人的。和尚才玩哪一套呢。”
胡忧笑笑道:“心静不一定能凉,但是你只要静心把这一趟走完,肯定会有收获的。”
胡忧说的这是实话,这也就是他为什么没有坐马车,连马都不骑的原因。环境最是能磨练人的,越是恶劣的环境,就越是能磨练人。上次从青州来到洞汪城,那一路之上,吃了不少的苦头,可是也不是没有收获的。
胡忧发现,那一路走完,他的精神力提高了不少。精神力可是第一战力,这玩艺在战场上可是保命的跟本。胡忧在经历一开始醒觉时候的高速增长之后,精神力的进步就慢了下来。这次让他发现提高精神力的办法,他当然不会错过了。
其实这次胡忧之所以亲自去华西城,并不单单是去和蕾娜塔做生意那么简单,如果是那样,他只要派朱大能去,就可以把这一万斤盐的事搞定。
胡忧之所以亲自去,目的是多方面的。首要的目的,是胡忧要借现在洞汪城相对安稳的环境,多出去走走看看。看各地方的人和事,多学习各方面的经验。
胡忧有十三年江湖经验,但是这些还不足以让他管理好一座城市,而他的目标,也不单单只是一座洞汪城。所以他要学习更多的东西。此去华西,会经过很多的大小城镇,这些都是活教材,可以让他学习到很多东西。
还有就是各种对突发事件的应对了。胡忧知道,这次去华西,路上肯定不会太平,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这些将会发生的事,都是不可意料的突然事件,他要借着这些事件,让自己成长,无论是武力还是能力。
最后一点,就是要多见见世面了。在以前的那个世界,他几乎走完了大半的国家,对各地的风土人情,都了如指掌。可是这里,他不过只是对从青州到帝都这一段比熟悉一些,对帝国的其他地方,都不是很清楚。所谓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为了心中的梦想,他必须要让自己像海棉一样,吸收大量的,来自各方面的东西。
总结出来这一句,胡忧这一趟,是借运盐的过程来学习。学习一切可以学习的东西。
押着万斤的盐,车队行进不快,一天走下来,不过走了五十多里。洞汪城是帝国西北最边的城镇,往内地要走一百里,才能走到离洞汪城最近的防山镇。胡忧他们这个车队,今天是不可能进得了镇里了。
哲别请示道:爷,前面有个树林,我们不如就在那里安营吧,兄弟们都很累了,今天咱们就别走了吧。”
胡忧好笑的说道:“我可是独生子,你别给我整出个弟妹出来。少爷就少爷,搞什么大少爷。”
哲别撇撇嘴道:“人家忘记了嘛。叫什么少爷嘛,怪不习惯的。”
胡忧道:“你那是对书童的身份有意见,让你当丫鬟你又不愿。”
哲别看了眼掉队走在后面的朱大能,说道:“我才不要做丫鬟呢,要做也得做小姐。”
胡忧哈哈笑道:“小姐可是要会弹琴绣花的,你会吗?”
哲别不服气的说道:“那少爷要会什么?”
胡忧坏笑道:“少爷只要会调戏民女就成,你要不要试试?”
哲别顿时无语,这少爷也太好当了吧。
胡忧转头看了眼队伍道:“好了,不说笑了,通知兄弟们进树林吧。今晚在这里凑合一晚,明天再进防山镇。我到要看看,那个马泽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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