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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心不在焉,走的也慢,跟个孤魂野鬼似的。
陆烨看她那副赤着脚失魂落魄往前走的样子,再看她在床上翻来翻去之后揉的有些皱巴的衣服,眉头皱了皱,上前又将她拦腰抱起,直接放在了床边让她坐下。
程雾眼里渐渐有了些焦距,看着陆烨蹲在床边弯腰在捡什么东西的模样,又要站起来,边起身边嘟囔,“说好的出门呢,你在这儿干什么啊,男子汉大丈夫也那么墨迹。”
正抱怨着,陆烨一手将她要站起的身子按住,之前被踢到床底的白色板鞋拿了出来,在她错愕的目光中,抬起她的脚慢慢帮她套上。
他动作很轻很柔,指尖微凉的温度隔着未脱掉的袜子传到脚上,在炎热的夏季里给人舒爽的感觉。
程雾一时间已经忘了该是什么反应,只凭着直觉和本能的反应呆滞地低下了头。
这人仿若九天之上的仙、凌驾世间的王、云中驰骋的龙、冰山之巅的雪,本该站在高处,拿着圣洁的权杖,俯视众生,让所有人拜倒在他的仙人之姿下。
可此刻,他却半跪在自己脚边,背对着透过窗帘照进来的柔和的光,那张好看的脸在奇异的光影效果里自发形成一种神圣无比的光环。眼眸微垂,长睫轻覆,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一脚一鞋之上,好像那就是整个世界。
看着这副场景,程雾心头微颤,一股悸动自灵魂深处而来,汹涌而炙热,令人不知所措。特别是被直接触碰的脚,像是被什么东西灼烧着一般。
察觉到程雾的抗拒和退缩,他手上微微使力,制止了她收回脚的动作,让她不至于会痛,却也不至于能挣开。
女孩的脚很小,和他巴掌差不多长,看起来很瘦,却并不会硌,反而软弱无骨。温软又舒服的触感让他忘记了要命的洁癖,只觉得鞋子穿起来太容易,要是能慢一点、再慢一点,就好了。
一个穿鞋的动作,不过几秒,对有的人是转瞬即逝、令人惋惜,对有的人来说却是一眼万年、思绪千缕。
程雾看一眼系的整洁漂亮的鞋带,和对方那缓缓放下的动作,只觉得眼角一抽,跟火烧屁股一般站了起来,脸色爆红,显见的很是尴尬,说了一声我去换个衣服便跑去了洗手间。
站在镜子前,程雾打开水龙头掬起一把水扑在脸上,手按住跳的过快的心,看着镜中脸色仍旧红着,大眼睛中能看得懂的娇羞和惬意,半晌,才轻喃一声,声音低的几乎听不见。
“陆烨,我好像真的喜欢上你了呢。”
……
再出来的时候程雾已经恢复了淡定模样,她平时穿衣服就喜欢挑挑看看,这会儿更是歪着头看小箱子看了老半天。
得益于她外出嫌弃总怕麻烦的性格。其实可选择的也就三套衣服,最终在T恤牛仔裤和连衣裙的抉择中选了连衣裙。
她偏爱浅绿,也适合浅绿。白皙的皮肤在这件绿色连衣裙的映衬下更显得细滑白嫩、人若娇花,本就清纯可人的长相在这件衣服的映衬下显得更小,竟像是十三四岁的孩子。而且,得益于简洁大方的剪裁和版式,即使看起来年纪小,优雅和从容却一样不缺。
都说老黄瓜刷绿漆,装嫩。她这会儿算是老女人穿绿衣,同样是装嫩了吧。她有些好笑的想着。
照完镜子,自己觉得还挺满意,可看了看陆烨,却又果断地摇了摇头。这万一别人以为她家烨老大是拐卖儿童的就不好了。
虽说陆烨那张脸很得上天眷顾,二十三岁的年纪说十*岁也是有人信的。可再想想,十*岁和十三四岁的话,那样好像两个未成年之间的早恋。
“呸呸呸,”程雾强行打住了自己的龌龊想法,走出去像个小孩子一样在陆烨面前转了一圈。“怎么样,好看吗?”
陆烨抿唇,微蓝的眸子闪了一下,点头,“好看。”
女人都喜欢听好听话,特别是心悦之人的。程雾表示,自己虽然心理年龄有二十七,也不能幸免,尤其是被烨老大这么耿直的boy夸。
于是她完全忽略了在对方眼中自己就算是披个床单也许得到的评价也会是仪容大方、倾国倾城。这会儿笑的跟朵花似的,挑眉看向陆烨,“好看呀,那就,这个了?”
陆烨点头,然后好像又想起了什么似的,摇了摇头,“不是有公务,换一件吧。”说着将面具拿上来给她覆到脸上。
程雾看了眼陆烨那被自己又揪又拱已经皱巴巴的白衬衣,再想想他那洁癖的臭毛病,觉得今日处理事务是不行了。反正他只有半个月的时间,便好好陪陪吧。这样想着,她拿起手机给王宏伟去了电话。
问起抓起来的那些人的情况,果然和所料相同,没一个肯松口的。
程雾告诉他无需去跟那些个大佬对话或者谈条件,保持绝对的安静,晾着便好,每个人在暗室里单独关押,任何人都别出现,包括送饭的。当然,厕所也不给上。
询问完一切,又一一讲了一下不同的帮派用到的不同处理和瓜分方式。最后程雾含笑告诉王宏伟,自己今天有事,明天会去总部那边好好和那些人谈谈心,让他先安排自己说的那些。
她说这一切都没避着陆烨,真心将他当做自己人不假,可还有一点,她心里是存了试探的心思的。
据说男人都不喜欢太过聪明或者狠毒的女人,他也会对自己的不择手段和强取豪夺有什么意见吧?毕竟他是功勋世家的后人,即使性子冷清却应该三观端正。有着保家卫国、大爱世人的热血,而且他是医术无双的少年神医,她曾见过他耗尽心力去救治已入膏肓的病人,都说医者仁心,怎能容忍这般蝇营狗苟的行为?
挂断电话,她看向陆烨,嘴角衔一抹苍凉笑意。
陆烨看着挂断电话之后玩味地看着自己的女孩,淡淡道,“黑道之间的杀伐,历来宜狠辣不宜仁慈。唯有血溅三尺、横尸当场,才能给那些心狠手辣、野心勃勃的大佬们以彻底的威慑,让他们终其一生,不敢再尝试第二次。你的方法固然可以兵不血刃,却易生变数,今日震慑而明日放松……”
说到这里,他话锋一转,“莫试探、莫犹疑,只需做你想做的事。那些人,手上沾染了不知几多鲜血,权当是为那些无辜惨死的冤魂报仇了罢!”
程雾盯着他微蓝的眸,试图从里面找出几分刻意的宽慰、哄骗或者是什么。可什么也没有,只有满满的坚定和赞同。古井无波,却足以掀起惊涛骇浪。
看她还有疑虑的模样,陆烨两手搭在她的肩上,盯着她尚自透露不安的明眸,轻轻叹了一口气。
“迟早有一天,你会知道,我和你想象的,很不同。”
好好的气氛被无端搞的沉重起来,程雾觉得有些窒息,特别是陆烨眼中带着自厌和轻嘲的模样,让她觉得有细如牛毛的针一下一下地往心窝子里戳,一揪一揪地疼。
不能再放任这样的情绪流落在心头,她仰起小脸,轻扯嘴角看着陆烨,“剩下的半个月有几天是拨给我的?”
陆烨大手摸了摸她随意披散着的有些凌乱的发丝,轻声道:“十五天。”
“那……”程雾顾不得他的不知是故意的小幽默还是冷笑话,粉唇一张一合,“你家里……”
说完才察觉到不太对,他们认识几个月,她好像没见过他家里或者家中有关的任何人。陆烨在她印象中就是每天盘膝坐在诊室中,要么修炼要么治病,或者两人闲谈。于是她哈哈一笑,“那可真是太好了,既然这十五天都是我的,那你就全部听我的,让姐教教你什么是逍遥快活的日子,哈哈哈哈!”
豪放地笑着,她把手搭到陆烨肩上,另一手攥住自己万年不离身的双肩包,一副哥俩好的姿势打开门出去。
一个一米六五,一个一米八二,身高基本上是一个头的差距,再加上程雾是个能不穿高跟鞋就绝对不会穿的,所以这会儿几乎是踮着脚维持这姿势的。
陆烨偏头看着她踮起来的脚和那吃力的动作,再看她鼻尖上因为吃力而渗出的细小的汗珠,微蓝的眸中划过一丝无奈。先是将自己一向挺的笔直的脊骨弯了一点,好让肩膀放低些,让她不至那般吃力。
可即使这样,她看上去还是得踮脚。陆烨瞥一眼搭在他肩头白皙的纤手,心念微动,不自觉伸出大手,将她的胳膊拉下来,然后握到自己手中。
程雾看着自己那被他握的严严实实的小手,白皙的脸上慢慢浮起一抹粉色。半晌,唇角轻扯,反握回去。
……
走到酒店门口,程雾阻止了陆烨要去开车的动作,想想他连夜开车而来,直接笑嘻嘻拉住他。
“烨老大,没坐过公交吧,试试?”
说是在询问,其实一点询问的样子也没有,拉着他径自去了公交站。陆烨的一声轻嗯也理所当然的被忽略掉。
然而,很快程雾就发现,选择这么个日子去坐公交带陆烨体验生活真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盛夏,炎热,闷得窒息,透过车窗照进来的毒辣日光、熙熙攘攘的乘客,浓浓的汗酸味,构成了公交车上特有的酸爽滋味儿。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身边有个大冰块儿,冰块儿解暑又好闻,挨着他丝丝凉意传递到身上,又有一股清新的夹杂着薄荷味的药香,才让她勉强保持住脸上的笑意。
只不过冰块儿的脸色就不是那么好了。
今天正好星期天,外面人挺多。而且这个年代的城市还不像几年后,基本上家家户户都有车。在1999年,公交车还算是出门必备,因此,车上的人不是一般的多。
人挤人,脚并脚,连个挪动的位置都没,两个人恰好又没能坐到座位。
俊男美女的组合从来都是吸引人眼球的绝佳搭配,所以两人刚站定位置便接受了来自周边的注目礼。
男子清清冷冷自成一道气场,隔绝了所有人的接近。真应了那句话,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他个子基本上比一周人都高些,这会儿就仿若九天之上前来巡视的谪仙,俯瞰着芸芸众生。而女孩恰恰与之相反,长相清纯,甜美可人,嘴角挂着抹笑意,宛若邻家少女,天生就带着亲和力,让人欢喜。
看着明明气质不同却出奇和谐的两人,周围响起了一阵低低的议论声。
“哎哟,老婆子好像看见活神仙了!这小伙子俊的,跟早先画本子里的神仙似的!”
“那可不,比昨天电视里看见的大明星还好看!咱S市啥时候来了这人物。”
“那小姑娘也不错,瞧那脆生生的样子,好看的哩!”
这些夸的大多数是慈祥温和的老人和中年人,眼里都是喜爱和羡慕,恨不得这是自家儿孙辈。
自然,有人夸也有人酸。有长相刻薄的妇女脸一扭,一脸的不屑。
“好看也白搭!谁知道哪家的小孩子,这么小年纪就不学好,男孩子成年没成年都不好说,女娃一看就初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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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心不在焉,走的也慢,跟个孤魂野鬼似的。
陆烨看她那副赤着脚失魂落魄往前走的样子,再看她在床上翻来翻去之后揉的有些皱巴的衣服,眉头皱了皱,上前又将她拦腰抱起,直接放在了床边让她坐下。
程雾眼里渐渐有了些焦距,看着陆烨蹲在床边弯腰在捡什么东西的模样,又要站起来,边起身边嘟囔,“说好的出门呢,你在这儿干什么啊,男子汉大丈夫也那么墨迹。”
正抱怨着,陆烨一手将她要站起的身子按住,之前被踢到床底的白色板鞋拿了出来,在她错愕的目光中,抬起她的脚慢慢帮她套上。
他动作很轻很柔,指尖微凉的温度隔着未脱掉的袜子传到脚上,在炎热的夏季里给人舒爽的感觉。
程雾一时间已经忘了该是什么反应,只凭着直觉和本能的反应呆滞地低下了头。
这人仿若九天之上的仙、凌驾世间的王、云中驰骋的龙、冰山之巅的雪,本该站在高处,拿着圣洁的权杖,俯视众生,让所有人拜倒在他的仙人之姿下。
可此刻,他却半跪在自己脚边,背对着透过窗帘照进来的柔和的光,那张好看的脸在奇异的光影效果里自发形成一种神圣无比的光环。眼眸微垂,长睫轻覆,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一脚一鞋之上,好像那就是整个世界。
看着这副场景,程雾心头微颤,一股悸动自灵魂深处而来,汹涌而炙热,令人不知所措。特别是被直接触碰的脚,像是被什么东西灼烧着一般。
察觉到程雾的抗拒和退缩,他手上微微使力,制止了她收回脚的动作,让她不至于会痛,却也不至于能挣开。
女孩的脚很小,和他巴掌差不多长,看起来很瘦,却并不会硌,反而软弱无骨。温软又舒服的触感让他忘记了要命的洁癖,只觉得鞋子穿起来太容易,要是能慢一点、再慢一点,就好了。
一个穿鞋的动作,不过几秒,对有的人是转瞬即逝、令人惋惜,对有的人来说却是一眼万年、思绪千缕。
程雾看一眼系的整洁漂亮的鞋带,和对方那缓缓放下的动作,只觉得眼角一抽,跟火烧屁股一般站了起来,脸色爆红,显见的很是尴尬,说了一声我去换个衣服便跑去了洗手间。
站在镜子前,程雾打开水龙头掬起一把水扑在脸上,手按住跳的过快的心,看着镜中脸色仍旧红着,大眼睛中能看得懂的娇羞和惬意,半晌,才轻喃一声,声音低的几乎听不见。
“陆烨,我好像真的喜欢上你了呢。”
……
再出来的时候程雾已经恢复了淡定模样,她平时穿衣服就喜欢挑挑看看,这会儿更是歪着头看小箱子看了老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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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偏爱浅绿,也适合浅绿。白皙的皮肤在这件绿色连衣裙的映衬下更显得细滑白嫩、人若娇花,本就清纯可人的长相在这件衣服的映衬下显得更小,竟像是十三四岁的孩子。而且,得益于简洁大方的剪裁和版式,即使看起来年纪小,优雅和从容却一样不缺。
都说老黄瓜刷绿漆,装嫩。她这会儿算是老女人穿绿衣,同样是装嫩了吧。她有些好笑的想着。
照完镜子,自己觉得还挺满意,可看了看陆烨,却又果断地摇了摇头。这万一别人以为她家烨老大是拐卖儿童的就不好了。
虽说陆烨那张脸很得上天眷顾,二十三岁的年纪说十*岁也是有人信的。可再想想,十*岁和十三四岁的话,那样好像两个未成年之间的早恋。
“呸呸呸,”程雾强行打住了自己的龌龊想法,走出去像个小孩子一样在陆烨面前转了一圈。“怎么样,好看吗?”
陆烨抿唇,微蓝的眸子闪了一下,点头,“好看。”
女人都喜欢听好听话,特别是心悦之人的。程雾表示,自己虽然心理年龄有二十七,也不能幸免,尤其是被烨老大这么耿直的boy夸。
于是她完全忽略了在对方眼中自己就算是披个床单也许得到的评价也会是仪容大方、倾国倾城。这会儿笑的跟朵花似的,挑眉看向陆烨,“好看呀,那就,这个了?”
陆烨点头,然后好像又想起了什么似的,摇了摇头,“不是有公务,换一件吧。”说着将面具拿上来给她覆到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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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雾告诉他无需去跟那些个大佬对话或者谈条件,保持绝对的安静,晾着便好,每个人在暗室里单独关押,任何人都别出现,包括送饭的。当然,厕所也不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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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断电话,她看向陆烨,嘴角衔一抹苍凉笑意。
陆烨看着挂断电话之后玩味地看着自己的女孩,淡淡道,“黑道之间的杀伐,历来宜狠辣不宜仁慈。唯有血溅三尺、横尸当场,才能给那些心狠手辣、野心勃勃的大佬们以彻底的威慑,让他们终其一生,不敢再尝试第二次。你的方法固然可以兵不血刃,却易生变数,今日震慑而明日放松……”
说到这里,他话锋一转,“莫试探、莫犹疑,只需做你想做的事。那些人,手上沾染了不知几多鲜血,权当是为那些无辜惨死的冤魂报仇了罢!”
程雾盯着他微蓝的眸,试图从里面找出几分刻意的宽慰、哄骗或者是什么。可什么也没有,只有满满的坚定和赞同。古井无波,却足以掀起惊涛骇浪。
看她还有疑虑的模样,陆烨两手搭在她的肩上,盯着她尚自透露不安的明眸,轻轻叹了一口气。
“迟早有一天,你会知道,我和你想象的,很不同。”
好好的气氛被无端搞的沉重起来,程雾觉得有些窒息,特别是陆烨眼中带着自厌和轻嘲的模样,让她觉得有细如牛毛的针一下一下地往心窝子里戳,一揪一揪地疼。
不能再放任这样的情绪流落在心头,她仰起小脸,轻扯嘴角看着陆烨,“剩下的半个月有几天是拨给我的?”
陆烨大手摸了摸她随意披散着的有些凌乱的发丝,轻声道:“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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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放地笑着,她把手搭到陆烨肩上,另一手攥住自己万年不离身的双肩包,一副哥俩好的姿势打开门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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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烨偏头看着她踮起来的脚和那吃力的动作,再看她鼻尖上因为吃力而渗出的细小的汗珠,微蓝的眸中划过一丝无奈。先是将自己一向挺的笔直的脊骨弯了一点,好让肩膀放低些,让她不至那般吃力。
可即使这样,她看上去还是得踮脚。陆烨瞥一眼搭在他肩头白皙的纤手,心念微动,不自觉伸出大手,将她的胳膊拉下来,然后握到自己手中。
程雾看着自己那被他握的严严实实的小手,白皙的脸上慢慢浮起一抹粉色。半晌,唇角轻扯,反握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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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正好星期天,外面人挺多。而且这个年代的城市还不像几年后,基本上家家户户都有车。在1999年,公交车还算是出门必备,因此,车上的人不是一般的多。
人挤人,脚并脚,连个挪动的位置都没,两个人恰好又没能坐到座位。
俊男美女的组合从来都是吸引人眼球的绝佳搭配,所以两人刚站定位置便接受了来自周边的注目礼。
男子清清冷冷自成一道气场,隔绝了所有人的接近。真应了那句话,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他个子基本上比一周人都高些,这会儿就仿若九天之上前来巡视的谪仙,俯瞰着芸芸众生。而女孩恰恰与之相反,长相清纯,甜美可人,嘴角挂着抹笑意,宛若邻家少女,天生就带着亲和力,让人欢喜。
看着明明气质不同却出奇和谐的两人,周围响起了一阵低低的议论声。
“哎哟,老婆子好像看见活神仙了!这小伙子俊的,跟早先画本子里的神仙似的!”
“那可不,比昨天电视里看见的大明星还好看!咱S市啥时候来了这人物。”
“那小姑娘也不错,瞧那脆生生的样子,好看的哩!”
这些夸的大多数是慈祥温和的老人和中年人,眼里都是喜爱和羡慕,恨不得这是自家儿孙辈。
自然,有人夸也有人酸。有长相刻薄的妇女脸一扭,一脸的不屑。
“好看也白搭!谁知道哪家的小孩子,这么小年纪就不学好,男孩子成年没成年都不好说,女娃一看就初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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