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故人重逢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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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虫?
虫虫这名字会不会太扯了?
难道就因为你是那虫池化身,就把自己叫做虫虫么?
只是,我可记得,雪瑞可曾经告诉过我,你并非仅仅只是虫池化身,若不是虫池根源处的那半块五彩补天石,就不会有如此神奇的你。
归根溯源,你可跟传说中的孙悟空一般,都是石头里面生出来的,不如叫做孙悟虫吧?
说句实话,我对这个名字实在有些不知所措,以前叫做蚩丽姝的时候,莫名就能够联系到蚩丽妹,能够把她当做长辈、当做导师,然而此刻,叫在嘴中,却莫名觉得就像一小孩儿。
不过仔细想一想,她诞生于这个世界上,不过几个月的时光,可不就是一个小孩儿么?
而且还是婴儿!
女孩子有任性的权力,尽管我心中腹诽不已,但是到底还是尊重了她的意愿,而她则告诉我,说大体上她还是愿意接受雪瑞她们的苦心,蚩丽姝,算是个大名吧。
不过还别说,以前我叫她蚩丽姝的时候,过于冷冰冰,而转成虫虫之后,莫名就变得亲近许多。
一路北上,越过了密林之地,我们沿途看到的村子越来越多,而我们已然不用再钻野林子了,而是顺着当地的道路前行。
尽管我已经开始渐渐地适应了热带雨林的生活,不过说起来,文明世界终究要比那一眼望不到边的雨林、积水沼泽和漫天的蚊虫要强无数倍,尽管一路上看起来,这个国家还是陷入贫困之中,但到底还是让人觉得熟悉。
我觉得熟悉,而虫虫则显得无比陌生。
漫山遍野的林子,和一眼望不到边的青翠绿色,方才是她最熟悉的世界,而瞧见这脏兮兮的村子,两眼发直的小孩儿和略带着警备眼神的村民,却让她难免有些心慌。
我们在林子里的时候,靠山吃山,就地取材,并不用忧愁太多,但是到了文明世界,吃喝拉撒,这些都得靠钱来解决。
然而问题就在于,我没钱,虫虫更是没钱。
我原先临走前,雪瑞倒是给过我三瓜两枣,后来一番折腾,不知道扔哪儿去了,现在回想起来,那蹄达上师的毒枭老巢里,必然有着大把的美金或者钞票,只可惜我当初只记得逃跑,竟然忘记收罗起这些玩意。
如此想想,当真是败笔啊。
现在我们的手上,最值钱的就是虫虫交给我的金剑,这玩意倒是纯金打造,不过加入了诸多锻造手法,反而显得残破不堪,若是弄点出来,实在是有些破坏剑身的完整性,而且我这些日子已然跟金剑产生了感情,没事就拿着舞一舞,就仿佛手机依赖综合症者的手机一般,一瞧不见,就抓心挠肝地思念。
换句话说,金剑就仿佛我老婆一般,谁都动不得。
金剑动不得,囊中又羞涩,这可如何是好呢?虫虫不管这些,她只管让我想办法,毕竟我之所以能够跟随着她到这儿来,就是因为这个。
这是我不容推测的责任,不管如何都得想办法。
我想了一会儿,突然间就联想到了我之所以来到这儿的目的,问虫虫,说你“本身”的身份,是苗寨的神婆,而神婆最主要的一个职责,就是帮着寨子里面的村民看病开药,这一点你可有继承下来?
虫虫自得地说道:“那是当然,不管你患了什么病,找我便是,不敢说药到病除,至少比那些庸医强上百倍。”
我拍手,说既然这般,事情就好解决了。
我是个说做就做的性子,弄了一件白衬衫,用红色颜料在上面写下了“医学圣手、包治百病”的八个大字,又在路上与人沟通,让人帮我写下了缅甸语的文字,用一根破竹竿挑起来,一个简易的赤脚医生流动摊位就出炉了。
这完全就是半调子算命先生的套路,不过想着在这广大的缅甸农村里,算命并非刚需,再说我即便是能够忽悠人,缅甸语到底还是不够流利,不如帮人看病。
这瞧病呢,一来是为了筹钱,二来也是为了行善事,一路走过去,也算是积德。
对于我的计划,虫虫表现出了十二分的支持,她告诉我,当年蚩丽妹北上之路,便有用过这一招,没想到倒与我不谋而合。
话虽如此,然而当我们把这招牌挑起,穿街过市,却无一人上前询问,反倒是调戏虫虫的人居多。
一开始的时... -->>
虫虫?
虫虫这名字会不会太扯了?
难道就因为你是那虫池化身,就把自己叫做虫虫么?
只是,我可记得,雪瑞可曾经告诉过我,你并非仅仅只是虫池化身,若不是虫池根源处的那半块五彩补天石,就不会有如此神奇的你。
归根溯源,你可跟传说中的孙悟空一般,都是石头里面生出来的,不如叫做孙悟虫吧?
说句实话,我对这个名字实在有些不知所措,以前叫做蚩丽姝的时候,莫名就能够联系到蚩丽妹,能够把她当做长辈、当做导师,然而此刻,叫在嘴中,却莫名觉得就像一小孩儿。
不过仔细想一想,她诞生于这个世界上,不过几个月的时光,可不就是一个小孩儿么?
而且还是婴儿!
女孩子有任性的权力,尽管我心中腹诽不已,但是到底还是尊重了她的意愿,而她则告诉我,说大体上她还是愿意接受雪瑞她们的苦心,蚩丽姝,算是个大名吧。
不过还别说,以前我叫她蚩丽姝的时候,过于冷冰冰,而转成虫虫之后,莫名就变得亲近许多。
一路北上,越过了密林之地,我们沿途看到的村子越来越多,而我们已然不用再钻野林子了,而是顺着当地的道路前行。
尽管我已经开始渐渐地适应了热带雨林的生活,不过说起来,文明世界终究要比那一眼望不到边的雨林、积水沼泽和漫天的蚊虫要强无数倍,尽管一路上看起来,这个国家还是陷入贫困之中,但到底还是让人觉得熟悉。
我觉得熟悉,而虫虫则显得无比陌生。
漫山遍野的林子,和一眼望不到边的青翠绿色,方才是她最熟悉的世界,而瞧见这脏兮兮的村子,两眼发直的小孩儿和略带着警备眼神的村民,却让她难免有些心慌。
我们在林子里的时候,靠山吃山,就地取材,并不用忧愁太多,但是到了文明世界,吃喝拉撒,这些都得靠钱来解决。
然而问题就在于,我没钱,虫虫更是没钱。
我原先临走前,雪瑞倒是给过我三瓜两枣,后来一番折腾,不知道扔哪儿去了,现在回想起来,那蹄达上师的毒枭老巢里,必然有着大把的美金或者钞票,只可惜我当初只记得逃跑,竟然忘记收罗起这些玩意。
如此想想,当真是败笔啊。
现在我们的手上,最值钱的就是虫虫交给我的金剑,这玩意倒是纯金打造,不过加入了诸多锻造手法,反而显得残破不堪,若是弄点出来,实在是有些破坏剑身的完整性,而且我这些日子已然跟金剑产生了感情,没事就拿着舞一舞,就仿佛手机依赖综合症者的手机一般,一瞧不见,就抓心挠肝地思念。
换句话说,金剑就仿佛我老婆一般,谁都动不得。
金剑动不得,囊中又羞涩,这可如何是好呢?虫虫不管这些,她只管让我想办法,毕竟我之所以能够跟随着她到这儿来,就是因为这个。
这是我不容推测的责任,不管如何都得想办法。
我想了一会儿,突然间就联想到了我之所以来到这儿的目的,问虫虫,说你“本身”的身份,是苗寨的神婆,而神婆最主要的一个职责,就是帮着寨子里面的村民看病开药,这一点你可有继承下来?
虫虫自得地说道:“那是当然,不管你患了什么病,找我便是,不敢说药到病除,至少比那些庸医强上百倍。”
我拍手,说既然这般,事情就好解决了。
我是个说做就做的性子,弄了一件白衬衫,用红色颜料在上面写下了“医学圣手、包治百病”的八个大字,又在路上与人沟通,让人帮我写下了缅甸语的文字,用一根破竹竿挑起来,一个简易的赤脚医生流动摊位就出炉了。
这完全就是半调子算命先生的套路,不过想着在这广大的缅甸农村里,算命并非刚需,再说我即便是能够忽悠人,缅甸语到底还是不够流利,不如帮人看病。
这瞧病呢,一来是为了筹钱,二来也是为了行善事,一路走过去,也算是积德。
对于我的计划,虫虫表现出了十二分的支持,她告诉我,当年蚩丽妹北上之路,便有用过这一招,没想到倒与我不谋而合。
话虽如此,然而当我们把这招牌挑起,穿街过市,却无一人上前询问,反倒是调戏虫虫的人居多。
一开始的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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