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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寡妇住进医院的第二天晚上,我来到了她在玫瑰园的住处,是一套将近两百平米的房子,按照现在南京的房价这套房子起码也要值个四五百万,房子的装修还是如黑寡妇的那间办公室一样,到处都是粉红色,就连墙壁都无一例外的刷上了粉色,刚进来还真有点不适应,估摸着也只有黑寡妇才会喜欢这个格调,只是很可惜,她这辈子或许都不能再住进这里了。
余文风是跟我一起走进房间的,我坐在沙发上独自发着呆,余文风就站在阳台上抽着闷烟,过了一会后,我起身来到那间卧室,一张两米的席梦思大床,上面铺着粉红色的蚕丝被子,甚至还有两个粉色的毛绒玩具摆在枕头上,我几乎能感受得到得到,看似风韵成熟的黑寡妇其实内心里还是很向往那种童话王国的,我也很难想象一个在道上混了这么久的女混混竟然还会有如此童真的时候。
我站在房间的那一块巨大的镜子面前,脑子里稀里糊涂就想象出了黑寡妇穿着一套红色长裙站在这面前照镜子的样子,再来到大床旁边的梳妆台,看着上面摆满了的各种牌子的口红,我也能想象得到黑寡妇在每天早上出门前涂抹口红时的样子,直到如今,我虽然很难在脑子里勾勒出黑寡妇那张妩媚的脸庞,但她嘴上的那一抹嫣红却牢牢的在我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来到大床对面的一排粉色衣柜面前,我愣了一会后,然后把所有的柜子全部拉开,除了第一个柜子里挂满了清一色的红色内衣内裤之外,其余的几个柜子挂满的全是红色长裙,并且还是同一个款式,没有任何logo,很显然,这些裙子应该都是黑寡妇找裁缝师专门定做的。
在走出房间的时候,我无意间看到了放在床头处的一本书,被枕头遮住了大部分,只露出一个书角,我倒回去把书拿了出来,竟然是一本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菜根谭》,封面很新,想必黑寡妇应该是刚刚看没多久,其实这本书对有些人来讲是心灵鸡汤,但也有人会把这本书奉为人生哲学,一般来讲,前者大多都是因为看不懂,而后者大概都是把这本书给研究了个通透,就是不知道黑寡妇到底是属于哪一类的读者。
在随意翻开看了两页后,我又把书放了回去,走出卧室后,紧接着我就来到了那间我最向往的书房,让我大感诧异的是书房并没有被他弄成粉红色,起码墙壁还是白色的,书柜书桌椅子也都是上等的檀木制成,有点失望的是书柜上的书并不多,并且大部分都是一些没有太多营养价值的管理类书籍,偶尔有两本比较深层次的书籍,但也是那种最喜欢被女孩子拿来装的烂大街的书籍,更让我忍俊不禁的是,书柜里面甚至还放了一套女性网络小说,一看封面我就知道是属于那种女孩子最爱的总裁文。
在书柜上捣鼓了一番后,之后我就坐在书桌面前,上面除了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之外,还有一个很精致的笔筒,里面只放了两只钢笔,拉开最左边的一个箱子,里面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但在中间的一个柜子里有一个笔记本,封面是粉色,我犹豫了很久才下定决心拿出来。
翻开第一页,上面只有张莎莎一个名字,下面写的日期是12年5月5号。
第二页有一篇日记,不过记载的却是12年8月15号的事情。
不得不说,黑寡妇的字当真写的是不怎么样,可看笔迹能看得出来她是在认真... -->>
在黑寡妇住进医院的第二天晚上,我来到了她在玫瑰园的住处,是一套将近两百平米的房子,按照现在南京的房价这套房子起码也要值个四五百万,房子的装修还是如黑寡妇的那间办公室一样,到处都是粉红色,就连墙壁都无一例外的刷上了粉色,刚进来还真有点不适应,估摸着也只有黑寡妇才会喜欢这个格调,只是很可惜,她这辈子或许都不能再住进这里了。
余文风是跟我一起走进房间的,我坐在沙发上独自发着呆,余文风就站在阳台上抽着闷烟,过了一会后,我起身来到那间卧室,一张两米的席梦思大床,上面铺着粉红色的蚕丝被子,甚至还有两个粉色的毛绒玩具摆在枕头上,我几乎能感受得到得到,看似风韵成熟的黑寡妇其实内心里还是很向往那种童话王国的,我也很难想象一个在道上混了这么久的女混混竟然还会有如此童真的时候。
我站在房间的那一块巨大的镜子面前,脑子里稀里糊涂就想象出了黑寡妇穿着一套红色长裙站在这面前照镜子的样子,再来到大床旁边的梳妆台,看着上面摆满了的各种牌子的口红,我也能想象得到黑寡妇在每天早上出门前涂抹口红时的样子,直到如今,我虽然很难在脑子里勾勒出黑寡妇那张妩媚的脸庞,但她嘴上的那一抹嫣红却牢牢的在我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来到大床对面的一排粉色衣柜面前,我愣了一会后,然后把所有的柜子全部拉开,除了第一个柜子里挂满了清一色的红色内衣内裤之外,其余的几个柜子挂满的全是红色长裙,并且还是同一个款式,没有任何logo,很显然,这些裙子应该都是黑寡妇找裁缝师专门定做的。
在走出房间的时候,我无意间看到了放在床头处的一本书,被枕头遮住了大部分,只露出一个书角,我倒回去把书拿了出来,竟然是一本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菜根谭》,封面很新,想必黑寡妇应该是刚刚看没多久,其实这本书对有些人来讲是心灵鸡汤,但也有人会把这本书奉为人生哲学,一般来讲,前者大多都是因为看不懂,而后者大概都是把这本书给研究了个通透,就是不知道黑寡妇到底是属于哪一类的读者。
在随意翻开看了两页后,我又把书放了回去,走出卧室后,紧接着我就来到了那间我最向往的书房,让我大感诧异的是书房并没有被他弄成粉红色,起码墙壁还是白色的,书柜书桌椅子也都是上等的檀木制成,有点失望的是书柜上的书并不多,并且大部分都是一些没有太多营养价值的管理类书籍,偶尔有两本比较深层次的书籍,但也是那种最喜欢被女孩子拿来装的烂大街的书籍,更让我忍俊不禁的是,书柜里面甚至还放了一套女性网络小说,一看封面我就知道是属于那种女孩子最爱的总裁文。
在书柜上捣鼓了一番后,之后我就坐在书桌面前,上面除了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之外,还有一个很精致的笔筒,里面只放了两只钢笔,拉开最左边的一个箱子,里面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但在中间的一个柜子里有一个笔记本,封面是粉色,我犹豫了很久才下定决心拿出来。
翻开第一页,上面只有张莎莎一个名字,下面写的日期是12年5月5号。
第二页有一篇日记,不过记载的却是12年8月15号的事情。
不得不说,黑寡妇的字当真写的是不怎么样,可看笔迹能看得出来她是在认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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