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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彼处,南美某雨林地带。
时正傍晚时份,残阳如血,染红了西方天际。
“队长,任务完成!”营地外,一名三十来岁,身穿迷彩服的青年男子,把一只黑色小皮箱,交给面前一名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
“杨铭,你们辛苦了!”中年男子接过皮箱,目光一扫众人,露出一丝赞许。
此时在杨铭身后,还站着五名身穿迷彩服,肩扛枪支的青年男子,每个人身上都或多或少地挂了彩,鲜血把迷彩服都染红了,包括杨铭本人也是如此,不过这些人却是毫不在意,他们的身份是国际雇佣兵,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的职业,这点小伤,实在不值一提。
“弟兄们辛苦了,大家休整一下,今晚好好庆祝庆祝!”队长对众人道。
“是!”众人答了一声,就散开了。
“杨铭,你等一等。”队长叫住了杨铭。
杨铭站定:“队长,有什么事?”
“你真的决定,这次任务结束之后,就金盆洗手?”队长问。
“是的。”杨铭很肯定地点了一下头:“因为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办。”
队长叹了口气:“你这一离开,咱野狼可是少了一员大将,实力大损啊。”
杨铭笑了:“别担心,不还有方鸿那小子吗?他不仅医术厉害,就连身手也在我之上,只要有他在,咱野狼在佣兵界的名声一定会越来越响的。”
队长闻言不由得苦笑:“论个人本事方鸿的确没得说,但那小子纪律性太差……就说这次,他居然为了采什么百年一开的紫阳花,而执意回华夏去,真拿他没办法……”
“其实也不能怪方鸿,他临走前就交待过,要我们在他回来之前,不要接任何任务的。”杨铭道。
“我明白,但这次任务的报酬实在太诱人了,危险是大点,还好弟兄们都平安无事,好了不说了,今晚咱们好好庆祝,还有……就算你离开了野狼,但你永远是我们的好兄弟,祝你好运!”队长拍拍杨铭的肩膀,回营地去了。
等队长走开,杨铭抬头看一眼如火的天际,从贴身的衣兜内拿出一张照片,对着照片喃喃道:“爸,妈,你们放心吧,我一定会找到妹妹的……”
……
深夜,淡淡的灯光从营帐内透出,猜拳声,吆喝声,欢笑声,响成一片。
野狼佣兵小队的十几个人,围坐在帐蓬里面,大碗喝酒,大块啖肉。
这些人都很清楚,他们做的是根本无法预测明天会怎样的职业,所以他们的信念是只要活着一天,就痛快一天!
不过他们选择这份职业,却也并非因为爱财如命,而是为了家人。
有的是为了挣钱给家人治病,有的是为了挣钱供弟妹上学……总之他们都是为了让家人有个更好的未来,为此甘愿赌上自己的性命。
营帐外,野狼的队长就坐在离营帐大约二十米的地方,默默抽着香烟,不时向四周观察,弟兄们在营帐里狂欢,他得承担起警戒放哨的责任。
如果没有这份小心谨慎,他的野狼小队根本不可能存在到今天。
“来,杨哥,祝你前程似锦,咱们永远是好兄弟!”
“杨哥,这些年多得你关照,我才能活到现在,你走了我虽然很舍不得,但想到你以后不用再过这种出生入死的鬼日子,我还是替你感到高兴!”
“哈哈,杨哥,以你的本事回去一定能打出名堂,到时我也离开野狼,跟你混了!”
……
兄弟们轮流给杨铭敬酒,一句句发自肺腑的祝福语,从这些五大三粗的汉子口中说出来。
杨铭一碗接一碗地干着,正喝得高兴,突然却是皱起眉头,酒碗在嘴边停住:“嗯?”
“杨哥,什么事?”大家都是长年在生死线上走钢丝的人,一看杨铭的表情,立马就意识到有情况发生。
“出去!”杨铭说了一声。
> 彼处,南美某雨林地带。
时正傍晚时份,残阳如血,染红了西方天际。
“队长,任务完成!”营地外,一名三十来岁,身穿迷彩服的青年男子,把一只黑色小皮箱,交给面前一名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
“杨铭,你们辛苦了!”中年男子接过皮箱,目光一扫众人,露出一丝赞许。
此时在杨铭身后,还站着五名身穿迷彩服,肩扛枪支的青年男子,每个人身上都或多或少地挂了彩,鲜血把迷彩服都染红了,包括杨铭本人也是如此,不过这些人却是毫不在意,他们的身份是国际雇佣兵,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的职业,这点小伤,实在不值一提。
“弟兄们辛苦了,大家休整一下,今晚好好庆祝庆祝!”队长对众人道。
“是!”众人答了一声,就散开了。
“杨铭,你等一等。”队长叫住了杨铭。
杨铭站定:“队长,有什么事?”
“你真的决定,这次任务结束之后,就金盆洗手?”队长问。
“是的。”杨铭很肯定地点了一下头:“因为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办。”
队长叹了口气:“你这一离开,咱野狼可是少了一员大将,实力大损啊。”
杨铭笑了:“别担心,不还有方鸿那小子吗?他不仅医术厉害,就连身手也在我之上,只要有他在,咱野狼在佣兵界的名声一定会越来越响的。”
队长闻言不由得苦笑:“论个人本事方鸿的确没得说,但那小子纪律性太差……就说这次,他居然为了采什么百年一开的紫阳花,而执意回华夏去,真拿他没办法……”
“其实也不能怪方鸿,他临走前就交待过,要我们在他回来之前,不要接任何任务的。”杨铭道。
“我明白,但这次任务的报酬实在太诱人了,危险是大点,还好弟兄们都平安无事,好了不说了,今晚咱们好好庆祝,还有……就算你离开了野狼,但你永远是我们的好兄弟,祝你好运!”队长拍拍杨铭的肩膀,回营地去了。
等队长走开,杨铭抬头看一眼如火的天际,从贴身的衣兜内拿出一张照片,对着照片喃喃道:“爸,妈,你们放心吧,我一定会找到妹妹的……”
……
深夜,淡淡的灯光从营帐内透出,猜拳声,吆喝声,欢笑声,响成一片。
野狼佣兵小队的十几个人,围坐在帐蓬里面,大碗喝酒,大块啖肉。
这些人都很清楚,他们做的是根本无法预测明天会怎样的职业,所以他们的信念是只要活着一天,就痛快一天!
不过他们选择这份职业,却也并非因为爱财如命,而是为了家人。
有的是为了挣钱给家人治病,有的是为了挣钱供弟妹上学……总之他们都是为了让家人有个更好的未来,为此甘愿赌上自己的性命。
营帐外,野狼的队长就坐在离营帐大约二十米的地方,默默抽着香烟,不时向四周观察,弟兄们在营帐里狂欢,他得承担起警戒放哨的责任。
如果没有这份小心谨慎,他的野狼小队根本不可能存在到今天。
“来,杨哥,祝你前程似锦,咱们永远是好兄弟!”
“杨哥,这些年多得你关照,我才能活到现在,你走了我虽然很舍不得,但想到你以后不用再过这种出生入死的鬼日子,我还是替你感到高兴!”
“哈哈,杨哥,以你的本事回去一定能打出名堂,到时我也离开野狼,跟你混了!”
……
兄弟们轮流给杨铭敬酒,一句句发自肺腑的祝福语,从这些五大三粗的汉子口中说出来。
杨铭一碗接一碗地干着,正喝得高兴,突然却是皱起眉头,酒碗在嘴边停住:“嗯?”
“杨哥,什么事?”大家都是长年在生死线上走钢丝的人,一看杨铭的表情,立马就意识到有情况发生。
“出去!”杨铭说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