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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保镖心满意足地开车回去跟何老交差,任笙怔在原地看着杜老先生跟何岳渐行渐远的背影,来龙去脉虽然整理的还不明了,但是,有一点她却看得十分清楚,她顶着大雨去归还手机的对象,健康的很,也聪明的很。任笙漠然转过身快步向早餐店走去,她已经在这个陌生人身上浪费了太多时间,更何况,还是个卑鄙的骗子。
(二)
或许是林导师亲自推荐的关系,面试顺畅无阻,负责人只收了任笙的相关材料问了几个简单的问题便安排她两日后开始上班,实习职位是记者助理。
记者助理这个实习岗位总共招了五个人,三女两男,其中一个叫于芷曦的姑娘美得令任笙这种女流之辈都忍不住偷瞄了好几眼,瑜大的校花怕是也要被她比下去几分的。任笙忍不住在心里感慨,长得闭月羞花美若天仙也就算了,竟然还热爱新闻事业,可见她是个多有品味的姑娘。
另一个叫徐瑶瑶,她也是个特征非常明显的姑娘,因为从任笙注意到她开始她就一直在记笔记,时而眉头微微蹙起,时而点头表示赞同。受到徐瑶瑶的熏染,任笙忍不住对面试考官的话更加认真地听讲起来,可是真的很惭愧,她听得仔细,但仍旧不知该记录哪里。
那两位男性实习同事无需赘言描述,因为他们的眼神只要一逮到机会就会不自觉地黏在于芷曦身上,由此,任笙已经预见了几场办公室恋情。
正式报道时间都是两天以后,负责面试他们五个的考官一句“希望大家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勤奋踏实,不要辜负各位长辈的苦心”让任笙弄清了一件事情——原来他们五个都是关系户来着。
结束面试往外走的时候,于芷曦的细尖高跟鞋不肯乖乖配合,任笙走在她的左边,于芷曦即将被自己的高跟鞋绊倒的那一刻,下意识忽略了右边两位时刻准备自告奋勇的护花使者,伸手用力扯住了走在自己左边的任笙。
任笙被突如其来的力道吓了一跳,一低头便迎上于芷曦满是抱歉的美丽笑容:“不好意思啊……”
“受伤了吗?”护花使者一号马上倾身询问,话音刚落,护花使者二号也立即殷勤开口关心道:“有没有怎么样?”徐瑶瑶冷眼瞄了一眼,随即面无表情地背着包包迅速离开。
于芷曦满眼不耐烦地摇了摇头,任笙不动声色地弯身将她扶了起来,可是于芷曦却并没有松手,任笙想了想,索性两只手一起挽住了于芷曦的胳膊:“我扶你走吧。”
护花使者瞥了任笙一眼,虽然看上去不甚满意倒也没说什么。于芷曦感激地冲任笙笑笑,待使者走没了踪影,她一面小心翼翼挪着步子一面跟任笙道谢:“谢谢你啊。”
“不谢,”任笙盯着她的脚背看了两眼:“不经常穿高跟鞋吧?”
于芷曦将散落的长发绕至耳后,轻轻吐了下舌头:“今天是第一次穿。”
任笙被她可爱的小动作萌到不行,不要光说男人好色,女性其实也是一样的,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句话的真谛应该就是人类除了自己爱美,更爱追逐美丽的事物。
“你叫任笙是吗?是不是花生的生?”穿着恨天高的于芷曦比平底鞋的任笙稍稍高出一些,所以说老天爷是公平的,天底下并没有十全十美的人。
任笙笑着解释:“是竹字头加一个花生的生。”不过花生确实是傅姗姗给她取的外号。
“很好听,”于芷曦一双亮晶晶的漂亮眼眸弯成两道柔光满溢的月牙:“你去哪里?我送你。”
任笙看着她唇畔两侧的酒窝几乎入迷,皮肤也太好,白皙红润不见毛孔,近看了才知道原来她并没有化妆:“不用了,我回瑜大,有直达的公交车。”
“你是瑜大的学生?”于芷曦羡慕地称赞道:“好厉害。”
瑜大全国上数,著名的学霸集中营,培养出来的人才非富即贵,毕业生往往在大三阶段便被各大集团抢着签走了。
当然,以上都是外界给瑜大戴的高帽,就任笙所知,她身边找不到工作的同学一抓一大把,非富即贵也是有的,瑜城□□家的孩子就在瑜大英文系念的大学,毕业之后直接去了加拿大深造,但毕竟还是每日为房贷拼命工作的学姐学长们占了更大比例。
所以任笙从来就没有觉得能在瑜大读书是件多厉害的事。
任笙将她一路扶到正门外露头停车场处,于芷曦按了车钥匙,一旁的白色奥迪尽职尽责地回应两声。“让我送你吧,我也没什么事情。”对任笙莫名好感的于芷曦再度柔声细语地征询意见。
任笙礼貌地微笑回绝:“下次好了,我们来日方长。”
于芷曦便不再勉强她,两人挥手说了再见正要各自离去,一道男声忽然突兀地自任笙背后响起:“你等一下——穿白衬衫牛仔裤那个——”
那时任笙对何岳的声音已经隐约有些印象了,只是下意识不想去理会,于是任笙便没有回头,更没有停下脚步。
何岳却并没有死心,他加快速度边跑边喊:“我说背双肩包的,你站住——”
任笙不耐烦地越走越快,然后就听见已经坐进驾驶室里的于芷曦非常开心地大声喊道:“何岳哥哥——”
任笙不经意回头看了一眼,正见于芷曦从车上下来,踩着掌控不了的恨天高踉踉跄跄向那个男的迎面跑了过去,而那个被唤作何岳的男性在看到于芷曦之后突然掉头逃跑了,于芷曦完全没有放弃的打算,她就穿着那双驾驭不了的细尖高跟鞋一路追去了马路对面。任笙对这一系列突发状况看得莫名其妙,不过也忍不住在心里感谢起替自己解决了骗子的于芷曦。
工作的事情有了着落,周末休息的时候还可以去辅导中心兼职,任笙长长舒了口气,大姐终于可以不用再那么辛苦一个人撑着这个家了。任笙加快脚步向公交车站走去,步履安稳轻盈。
———————————————————————————————————————
何岳断然不会料想到居然会遇上于芷曦那块黏死人的狗皮膏药,他只知道当年在他去了法兰西之后不久她也出国了,在他二十七年的生活里,有整整二十年于芷曦都是他的噩梦,剩下的七年是一到四岁没什么太大记忆,以及近三年他在法兰西终于得到了完完全全的清净。
何岳不能明白,一个女孩子怎么能那么厚脸皮,凶她一顿没有用,骂她一回她当好话听,从小到大于芷曦所有有关“我将来想成为________”的作文写的都是“我将来想成为何太太”……最可怕的是老何头居然承认于芷曦是他跟老战友指腹为婚的内定儿媳妇,操……
于芷曦仍然在后面边追边喊,何岳不敢稍稍停顿,一面跑一面拿出手机拨给前些天才“被结婚”的郑易,那头才一接通何岳就没什么耐心地喘着粗气吼道:“于芷曦回国了,你还要不要追她?”
nbsp; 保镖心满意足地开车回去跟何老交差,任笙怔在原地看着杜老先生跟何岳渐行渐远的背影,来龙去脉虽然整理的还不明了,但是,有一点她却看得十分清楚,她顶着大雨去归还手机的对象,健康的很,也聪明的很。任笙漠然转过身快步向早餐店走去,她已经在这个陌生人身上浪费了太多时间,更何况,还是个卑鄙的骗子。
(二)
或许是林导师亲自推荐的关系,面试顺畅无阻,负责人只收了任笙的相关材料问了几个简单的问题便安排她两日后开始上班,实习职位是记者助理。
记者助理这个实习岗位总共招了五个人,三女两男,其中一个叫于芷曦的姑娘美得令任笙这种女流之辈都忍不住偷瞄了好几眼,瑜大的校花怕是也要被她比下去几分的。任笙忍不住在心里感慨,长得闭月羞花美若天仙也就算了,竟然还热爱新闻事业,可见她是个多有品味的姑娘。
另一个叫徐瑶瑶,她也是个特征非常明显的姑娘,因为从任笙注意到她开始她就一直在记笔记,时而眉头微微蹙起,时而点头表示赞同。受到徐瑶瑶的熏染,任笙忍不住对面试考官的话更加认真地听讲起来,可是真的很惭愧,她听得仔细,但仍旧不知该记录哪里。
那两位男性实习同事无需赘言描述,因为他们的眼神只要一逮到机会就会不自觉地黏在于芷曦身上,由此,任笙已经预见了几场办公室恋情。
正式报道时间都是两天以后,负责面试他们五个的考官一句“希望大家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勤奋踏实,不要辜负各位长辈的苦心”让任笙弄清了一件事情——原来他们五个都是关系户来着。
结束面试往外走的时候,于芷曦的细尖高跟鞋不肯乖乖配合,任笙走在她的左边,于芷曦即将被自己的高跟鞋绊倒的那一刻,下意识忽略了右边两位时刻准备自告奋勇的护花使者,伸手用力扯住了走在自己左边的任笙。
任笙被突如其来的力道吓了一跳,一低头便迎上于芷曦满是抱歉的美丽笑容:“不好意思啊……”
“受伤了吗?”护花使者一号马上倾身询问,话音刚落,护花使者二号也立即殷勤开口关心道:“有没有怎么样?”徐瑶瑶冷眼瞄了一眼,随即面无表情地背着包包迅速离开。
于芷曦满眼不耐烦地摇了摇头,任笙不动声色地弯身将她扶了起来,可是于芷曦却并没有松手,任笙想了想,索性两只手一起挽住了于芷曦的胳膊:“我扶你走吧。”
护花使者瞥了任笙一眼,虽然看上去不甚满意倒也没说什么。于芷曦感激地冲任笙笑笑,待使者走没了踪影,她一面小心翼翼挪着步子一面跟任笙道谢:“谢谢你啊。”
“不谢,”任笙盯着她的脚背看了两眼:“不经常穿高跟鞋吧?”
于芷曦将散落的长发绕至耳后,轻轻吐了下舌头:“今天是第一次穿。”
任笙被她可爱的小动作萌到不行,不要光说男人好色,女性其实也是一样的,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句话的真谛应该就是人类除了自己爱美,更爱追逐美丽的事物。
“你叫任笙是吗?是不是花生的生?”穿着恨天高的于芷曦比平底鞋的任笙稍稍高出一些,所以说老天爷是公平的,天底下并没有十全十美的人。
任笙笑着解释:“是竹字头加一个花生的生。”不过花生确实是傅姗姗给她取的外号。
“很好听,”于芷曦一双亮晶晶的漂亮眼眸弯成两道柔光满溢的月牙:“你去哪里?我送你。”
任笙看着她唇畔两侧的酒窝几乎入迷,皮肤也太好,白皙红润不见毛孔,近看了才知道原来她并没有化妆:“不用了,我回瑜大,有直达的公交车。”
“你是瑜大的学生?”于芷曦羡慕地称赞道:“好厉害。”
瑜大全国上数,著名的学霸集中营,培养出来的人才非富即贵,毕业生往往在大三阶段便被各大集团抢着签走了。
当然,以上都是外界给瑜大戴的高帽,就任笙所知,她身边找不到工作的同学一抓一大把,非富即贵也是有的,瑜城□□家的孩子就在瑜大英文系念的大学,毕业之后直接去了加拿大深造,但毕竟还是每日为房贷拼命工作的学姐学长们占了更大比例。
所以任笙从来就没有觉得能在瑜大读书是件多厉害的事。
任笙将她一路扶到正门外露头停车场处,于芷曦按了车钥匙,一旁的白色奥迪尽职尽责地回应两声。“让我送你吧,我也没什么事情。”对任笙莫名好感的于芷曦再度柔声细语地征询意见。
任笙礼貌地微笑回绝:“下次好了,我们来日方长。”
于芷曦便不再勉强她,两人挥手说了再见正要各自离去,一道男声忽然突兀地自任笙背后响起:“你等一下——穿白衬衫牛仔裤那个——”
那时任笙对何岳的声音已经隐约有些印象了,只是下意识不想去理会,于是任笙便没有回头,更没有停下脚步。
何岳却并没有死心,他加快速度边跑边喊:“我说背双肩包的,你站住——”
任笙不耐烦地越走越快,然后就听见已经坐进驾驶室里的于芷曦非常开心地大声喊道:“何岳哥哥——”
任笙不经意回头看了一眼,正见于芷曦从车上下来,踩着掌控不了的恨天高踉踉跄跄向那个男的迎面跑了过去,而那个被唤作何岳的男性在看到于芷曦之后突然掉头逃跑了,于芷曦完全没有放弃的打算,她就穿着那双驾驭不了的细尖高跟鞋一路追去了马路对面。任笙对这一系列突发状况看得莫名其妙,不过也忍不住在心里感谢起替自己解决了骗子的于芷曦。
工作的事情有了着落,周末休息的时候还可以去辅导中心兼职,任笙长长舒了口气,大姐终于可以不用再那么辛苦一个人撑着这个家了。任笙加快脚步向公交车站走去,步履安稳轻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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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岳断然不会料想到居然会遇上于芷曦那块黏死人的狗皮膏药,他只知道当年在他去了法兰西之后不久她也出国了,在他二十七年的生活里,有整整二十年于芷曦都是他的噩梦,剩下的七年是一到四岁没什么太大记忆,以及近三年他在法兰西终于得到了完完全全的清净。
何岳不能明白,一个女孩子怎么能那么厚脸皮,凶她一顿没有用,骂她一回她当好话听,从小到大于芷曦所有有关“我将来想成为________”的作文写的都是“我将来想成为何太太”……最可怕的是老何头居然承认于芷曦是他跟老战友指腹为婚的内定儿媳妇,操……
于芷曦仍然在后面边追边喊,何岳不敢稍稍停顿,一面跑一面拿出手机拨给前些天才“被结婚”的郑易,那头才一接通何岳就没什么耐心地喘着粗气吼道:“于芷曦回国了,你还要不要追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