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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年
今天是我20岁的生日,终于20岁了,有一股劫后余生的喜悦,五年前,在一个小镇的夜晚,丹对我说,你活不过20岁,接着将一张1块钱的人民币撕成两半,像是撕掉一个生命一般,后来她将其中的一半郑重其事地交给我,像是女巫的仪式,只要我拿着,就能免灾,我深信不疑,一直记得这个预言,从牵手到分手,从高中到大学,一千多个日夜都没能忘记这个预言,而我也恰恰有这种预感,我很清晰地预感到我活不过20岁,也许15岁车祸,16岁生病,17岁谋杀,18岁中毒,19岁地震,20岁之前定会死掉。
可是,我还活着!
可见,那半张一块钱确实有效,比信春哥还好一些,毕竟信春哥是死后原地复活,而撕一块钱却连死都不会死,孰优孰劣一看便知,以后得多准备点零钱,每次出门必撕一张,将其中的一半带在身上,生命就多了一份保障。
在我还沉醉在新生的喜悦中时,手机响了,是成艳萍的短信,两分钟后又收到了一条,这一次,我没急着打开,先猜想了一番,是谁?我猜了很多人,可是打开之后,我错了,这条短信是丹发的,我已经和她说过了,非生命危急之事不要联系,可是她仍旧发了,也许她是想试探一下我是不是还活着,毕竟当年是她说我活不过20岁的,这样一来,这件事就能够算得上是生命危急之事了,为了让她知道我还活着,我回复了一条短信给她,之后不再有短信,我美美地睡了一觉。
天亮了,万物复苏,我去上了大学中最后一节英语课,英语老师说下学期不会有英语课了,这也许是人生中最后一节英语课,它出现在我19岁离去的那一刻,颇有神圣的韵味,可是我没放在心上,我已经专心地听了一个学期的英语课,偏偏这最后一节无法专心下来,下了课,回寝室,低着头走在路上,有个女生拍拍我的肩膀,问我,你低着头走路不怕撞到别人吗?你又看不见别人。我说,别人能看见我就可以了。
我已经懒到这种程度,连走路都不愿意绕道了,我越来越懒了,朝气正在一点一点地散失,回到寝室,打开电脑,接到了很多人的祝福,手机也开始不停地响起来……
晚上8点,请寝室的兄弟们吃了饭,在我的严格干预下,没喝酒,没抽烟,走的时候大家都很清醒,很正常。回到学校,走在那条我最喜欢的校园大道,我拿出MP3,按到那首莎拉布莱曼和安德烈波切利唱的《告别时刻》,这是一首经典歌曲,它的背后有一个经典的故事,1996年10月,德国,在拳王亨利的告别赛上,莎拉布莱曼和安德烈波切利一起演绎了这首歌,那次比赛,最终以拳王的落败而告终,为这首歌蒙上了一层悲壮的色彩,拳王离去了,而我过去的20年也同样要告别了,青春走在我前面,回头向我挥手告别,这个无声的时刻,没有人听见,包括我自己。
看着路灯下自己的影子,已经有一个男人的轮廓,我不再是十多岁的少年,而是变成了超过20岁的男人,一个人年龄的第一个数字需要十年才能改变一次,十年,那是多么漫长?漫长到我已经由一个男孩成长为一个男人,由1米37成长到1米73,由35公斤变成53公斤,漫长到我的青春痘长了又消失了,我的下巴开始长出胡子,几天不刮就会像个老男人,我开始接触人情世故,开始应酬,开始要喝酒要抽烟,不然就是对别人的不尊敬,我开始追求女孩子,开始很胆怯,不敢表白,后来习以为常,我的生命里开始多了一些重要的人,就算她们走了之后我还不能忘记的人,我渐渐地开始不回家,以前一星期回一次家,后来由一个星期变成一个学期,我呆在妈妈身边的时间越来越少,我渐渐地不再撒娇,我渐渐地顶嘴,渐渐地不理会,妈妈打电话给我,也不给他们太多讲话的机会,几分钟就OK,我越来越宅,运动越来越少,篮球很久没摸过,足球已经忘记它的模样,世界杯是什么玩意,有没有游戏那么着迷,我上课不再乖乖听讲,初中的时候40分钟听课,5分钟发呆,现在40分钟睡觉,5分钟发呆,我的成绩开始下降,名列前茅变成名落孙山,英语越学越回去,我初三的水平能过四级,到了大学考了两次都没... -->>
第二十年
今天是我20岁的生日,终于20岁了,有一股劫后余生的喜悦,五年前,在一个小镇的夜晚,丹对我说,你活不过20岁,接着将一张1块钱的人民币撕成两半,像是撕掉一个生命一般,后来她将其中的一半郑重其事地交给我,像是女巫的仪式,只要我拿着,就能免灾,我深信不疑,一直记得这个预言,从牵手到分手,从高中到大学,一千多个日夜都没能忘记这个预言,而我也恰恰有这种预感,我很清晰地预感到我活不过20岁,也许15岁车祸,16岁生病,17岁谋杀,18岁中毒,19岁地震,20岁之前定会死掉。
可是,我还活着!
可见,那半张一块钱确实有效,比信春哥还好一些,毕竟信春哥是死后原地复活,而撕一块钱却连死都不会死,孰优孰劣一看便知,以后得多准备点零钱,每次出门必撕一张,将其中的一半带在身上,生命就多了一份保障。
在我还沉醉在新生的喜悦中时,手机响了,是成艳萍的短信,两分钟后又收到了一条,这一次,我没急着打开,先猜想了一番,是谁?我猜了很多人,可是打开之后,我错了,这条短信是丹发的,我已经和她说过了,非生命危急之事不要联系,可是她仍旧发了,也许她是想试探一下我是不是还活着,毕竟当年是她说我活不过20岁的,这样一来,这件事就能够算得上是生命危急之事了,为了让她知道我还活着,我回复了一条短信给她,之后不再有短信,我美美地睡了一觉。
天亮了,万物复苏,我去上了大学中最后一节英语课,英语老师说下学期不会有英语课了,这也许是人生中最后一节英语课,它出现在我19岁离去的那一刻,颇有神圣的韵味,可是我没放在心上,我已经专心地听了一个学期的英语课,偏偏这最后一节无法专心下来,下了课,回寝室,低着头走在路上,有个女生拍拍我的肩膀,问我,你低着头走路不怕撞到别人吗?你又看不见别人。我说,别人能看见我就可以了。
我已经懒到这种程度,连走路都不愿意绕道了,我越来越懒了,朝气正在一点一点地散失,回到寝室,打开电脑,接到了很多人的祝福,手机也开始不停地响起来……
晚上8点,请寝室的兄弟们吃了饭,在我的严格干预下,没喝酒,没抽烟,走的时候大家都很清醒,很正常。回到学校,走在那条我最喜欢的校园大道,我拿出MP3,按到那首莎拉布莱曼和安德烈波切利唱的《告别时刻》,这是一首经典歌曲,它的背后有一个经典的故事,1996年10月,德国,在拳王亨利的告别赛上,莎拉布莱曼和安德烈波切利一起演绎了这首歌,那次比赛,最终以拳王的落败而告终,为这首歌蒙上了一层悲壮的色彩,拳王离去了,而我过去的20年也同样要告别了,青春走在我前面,回头向我挥手告别,这个无声的时刻,没有人听见,包括我自己。
看着路灯下自己的影子,已经有一个男人的轮廓,我不再是十多岁的少年,而是变成了超过20岁的男人,一个人年龄的第一个数字需要十年才能改变一次,十年,那是多么漫长?漫长到我已经由一个男孩成长为一个男人,由1米37成长到1米73,由35公斤变成53公斤,漫长到我的青春痘长了又消失了,我的下巴开始长出胡子,几天不刮就会像个老男人,我开始接触人情世故,开始应酬,开始要喝酒要抽烟,不然就是对别人的不尊敬,我开始追求女孩子,开始很胆怯,不敢表白,后来习以为常,我的生命里开始多了一些重要的人,就算她们走了之后我还不能忘记的人,我渐渐地开始不回家,以前一星期回一次家,后来由一个星期变成一个学期,我呆在妈妈身边的时间越来越少,我渐渐地不再撒娇,我渐渐地顶嘴,渐渐地不理会,妈妈打电话给我,也不给他们太多讲话的机会,几分钟就OK,我越来越宅,运动越来越少,篮球很久没摸过,足球已经忘记它的模样,世界杯是什么玩意,有没有游戏那么着迷,我上课不再乖乖听讲,初中的时候40分钟听课,5分钟发呆,现在40分钟睡觉,5分钟发呆,我的成绩开始下降,名列前茅变成名落孙山,英语越学越回去,我初三的水平能过四级,到了大学考了两次都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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