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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三千繁华,舞榭歌台,名利场里多的是逢场作戏。
看多之后,不免厌倦。
当振嵘带着她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更觉得这是一场闹剧。
她怎么配?
她怎么配得上邵振嵘?
可是振嵘爱她,振嵘是真的爱她,他曾经见过振嵘通红的眼睛,那样攥紧的拳头。
只不过没想过她也这样爱振嵘。
绝望,失意,仿佛行尸走肉般活着,因为振嵘死了。
姥姥去世时,姥爷当时悲痛万分,时间渐长,似也渐渐平复。十年之后姥爷因病去世,工作人员整理他的身后遗物,发现最多的是书法作品,而且无一例外,厚厚的三尺熟宣,写的竟然都是苏东坡那阕《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他想像不出,十年间,老人是以什么样的心情,反反复复书写着这首悼亡词。姥爷出身世代簪缨的大族,十八岁时不满家中长辈的包办婚姻,于是与身为同学的姥姥私奔到日本,辗转赴美,半工半读。抗战爆发后毅然归国,从此后风风雨雨,一路相携相伴。
那是经历过岁月蹉跎、烽烟洗礼的爱情,他一直觉得,如今这时代,再遇不上,再见不到了。
身边的人和事,他早就看得腻歪,只觉得所谓爱情简直是笑话。谁不是转头就忘,另结新欢,朝秦暮楚?
没想到还有像杜晓苏这样的傻子,偏执地,固执地,不肯忘。
他想起曾经有人对他说过:“你没有遇上,所以你不懂得。”
那时候自己多少有点嗤之以鼻,觉得简直是荒谬,这世上哪有生死相许,有什么可以敌得过金钱或者物欲?
可是真的遇上,才明白。
不是没有,而是自己没有遇上。
他把烟掐熄了,仰起脸来,天上有淡淡的星带,不知是不是银河。城市的空气污染严重,连星星都淡得似有若无。石阶那端有蟋蟀在叫,一声接一声。
夜风是真的凉起来了。
杜晓苏不知道自己怎么又到了这个地方,她对着镜子懊恼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也没能回想起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喝醉了,然后被塞进车里,然后再醒来,就是在雷宇峥的别墅里。
但愿她没做什么丢人现眼的事。
她深深地吸了口气,走廊里没有人,夏日的艳阳光线明媚,从几近古意的细密格窗中照进来,空气的浮尘似万点金沙,飘浮着打着旋。
有穿制服的女佣捧着鲜花笑吟吟地同她问好,然后告诉她:“杜小姐,雷先生在餐厅。”
她也只好报之以微笑,客厅里也有人正在更换花瓶中的鲜花,见着亦含笑打招呼:“杜小姐早。”
她只好快快进餐厅去,低垂着眼皮,只见光滑如镜的黄菠萝木地板上,雷宇峥竟然是家常的拖鞋,穿着十分休闲的T恤长裤,看起来甚是居家。
她觉得有点尴尬,从岛上回来后,她就已经下定决心,再不做任何傻事。她与雷宇峥也再没有任何关系,虽然他是振嵘的哥哥,可是她再不会麻烦他了,没想到昨天晚上又出糗了。
雷宇峥倒没说什么,一边吃早餐一边看报纸。其实他吃得非常简单,她一直想像富翁的生活就是天天鲍翅参肚,而他面前碟子里不过一个烟肉三明治,旁边一杯咖啡,看报纸一目十行,心思根本不在吃上头。
管家亲自来问她,是需要中式还是西式的早餐,她局促不安:“最简单的就好。”
结果厨房还是端出来热腾腾的白粥与笋尖虾仁的小笼,她咬开包子,鲜香松软,非常好吃。
粥也熬得正好,米甜香糯。
“你以后不要在外面随便喝酒。”
她一吓,一口粥呛在喉咙里,差点没被呛死。
但雷宇峥根本没抬起头来,似乎只是对报纸在说话:“一个女孩子,随随便便喝得烂醉如泥,像什么样子。”
她的声音很低:“对不起。”
她似乎总在对他说对不起。
他未置可否,过了好一会儿,把报纸翻过页,才说:“你现在住哪里?我要去打球,可以顺便送你回去。”
她这才想起来今天是周六,不用上班,难怪他穿得这么休闲。她问:“你要上哪儿去打球?”怕他误解,连忙又补上一句,“把我放到最近的地铁站就行。”
她没想到他不用司机,而是自己开一部黑色的敞篷跑车,衬着他那身浅色T恤,整个人简直是玉树临风,也更像振嵘,只不过他戴墨镜,轮廓显得更深邃。
他开车很快,十分熟练地于车流中穿梭。等红灯的时候有部车与他们并排停下,车上的人竟... -->>
可是三千繁华,舞榭歌台,名利场里多的是逢场作戏。
看多之后,不免厌倦。
当振嵘带着她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更觉得这是一场闹剧。
她怎么配?
她怎么配得上邵振嵘?
可是振嵘爱她,振嵘是真的爱她,他曾经见过振嵘通红的眼睛,那样攥紧的拳头。
只不过没想过她也这样爱振嵘。
绝望,失意,仿佛行尸走肉般活着,因为振嵘死了。
姥姥去世时,姥爷当时悲痛万分,时间渐长,似也渐渐平复。十年之后姥爷因病去世,工作人员整理他的身后遗物,发现最多的是书法作品,而且无一例外,厚厚的三尺熟宣,写的竟然都是苏东坡那阕《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他想像不出,十年间,老人是以什么样的心情,反反复复书写着这首悼亡词。姥爷出身世代簪缨的大族,十八岁时不满家中长辈的包办婚姻,于是与身为同学的姥姥私奔到日本,辗转赴美,半工半读。抗战爆发后毅然归国,从此后风风雨雨,一路相携相伴。
那是经历过岁月蹉跎、烽烟洗礼的爱情,他一直觉得,如今这时代,再遇不上,再见不到了。
身边的人和事,他早就看得腻歪,只觉得所谓爱情简直是笑话。谁不是转头就忘,另结新欢,朝秦暮楚?
没想到还有像杜晓苏这样的傻子,偏执地,固执地,不肯忘。
他想起曾经有人对他说过:“你没有遇上,所以你不懂得。”
那时候自己多少有点嗤之以鼻,觉得简直是荒谬,这世上哪有生死相许,有什么可以敌得过金钱或者物欲?
可是真的遇上,才明白。
不是没有,而是自己没有遇上。
他把烟掐熄了,仰起脸来,天上有淡淡的星带,不知是不是银河。城市的空气污染严重,连星星都淡得似有若无。石阶那端有蟋蟀在叫,一声接一声。
夜风是真的凉起来了。
杜晓苏不知道自己怎么又到了这个地方,她对着镜子懊恼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也没能回想起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喝醉了,然后被塞进车里,然后再醒来,就是在雷宇峥的别墅里。
但愿她没做什么丢人现眼的事。
她深深地吸了口气,走廊里没有人,夏日的艳阳光线明媚,从几近古意的细密格窗中照进来,空气的浮尘似万点金沙,飘浮着打着旋。
有穿制服的女佣捧着鲜花笑吟吟地同她问好,然后告诉她:“杜小姐,雷先生在餐厅。”
她也只好报之以微笑,客厅里也有人正在更换花瓶中的鲜花,见着亦含笑打招呼:“杜小姐早。”
她只好快快进餐厅去,低垂着眼皮,只见光滑如镜的黄菠萝木地板上,雷宇峥竟然是家常的拖鞋,穿着十分休闲的T恤长裤,看起来甚是居家。
她觉得有点尴尬,从岛上回来后,她就已经下定决心,再不做任何傻事。她与雷宇峥也再没有任何关系,虽然他是振嵘的哥哥,可是她再不会麻烦他了,没想到昨天晚上又出糗了。
雷宇峥倒没说什么,一边吃早餐一边看报纸。其实他吃得非常简单,她一直想像富翁的生活就是天天鲍翅参肚,而他面前碟子里不过一个烟肉三明治,旁边一杯咖啡,看报纸一目十行,心思根本不在吃上头。
管家亲自来问她,是需要中式还是西式的早餐,她局促不安:“最简单的就好。”
结果厨房还是端出来热腾腾的白粥与笋尖虾仁的小笼,她咬开包子,鲜香松软,非常好吃。
粥也熬得正好,米甜香糯。
“你以后不要在外面随便喝酒。”
她一吓,一口粥呛在喉咙里,差点没被呛死。
但雷宇峥根本没抬起头来,似乎只是对报纸在说话:“一个女孩子,随随便便喝得烂醉如泥,像什么样子。”
她的声音很低:“对不起。”
她似乎总在对他说对不起。
他未置可否,过了好一会儿,把报纸翻过页,才说:“你现在住哪里?我要去打球,可以顺便送你回去。”
她这才想起来今天是周六,不用上班,难怪他穿得这么休闲。她问:“你要上哪儿去打球?”怕他误解,连忙又补上一句,“把我放到最近的地铁站就行。”
她没想到他不用司机,而是自己开一部黑色的敞篷跑车,衬着他那身浅色T恤,整个人简直是玉树临风,也更像振嵘,只不过他戴墨镜,轮廓显得更深邃。
他开车很快,十分熟练地于车流中穿梭。等红灯的时候有部车与他们并排停下,车上的人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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