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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蛮荒土著战斗力惊人,但实际上,普通战士和魔族战士的战斗力差距并不是太大,一个打两个,或许还行,但是一个打四五个,已经不可能全身而退了,甚至一个不好,受伤丧命也不是没有可能。
苍鹰部落还有一个族长,显然也是拥有血脉觉醒能力的,可到头来,苍鹰部落的首领还是选择了投降。
火魔人有武器和装备的优势……
当然,现在对于蛮牛部落来说,这种优势已经不复存在了。蛮牛部落偷袭火魔人搜查小队之后,已经鸟枪换炮,在装备上已经和对方毫无差别。可是人数上的巨大劣势,是无法弥补的。蛮牛部落的战士再能打,一个人能对付几个?
就算是装备一样,可蛮牛部落的人是刚刚接触金属武器,根本就没有什么战斗技能和战法,他们几乎还是使用自己最为熟悉的本能在战斗。可武器的运用只是依靠使用者的本能,是根本无法发挥最大的效果的。
但李顿对此无能为力,战技,尤其是冷兵器战技,可不是他一个普通人能够学习的。被说他了,就算是后世的特种兵,遇到冷兵器的战技,也铁定傻眼。匕首玩得转,不见能长剑就能玩得转,如果加上盾牌长矛,是个人都会手忙脚乱的。
所以,李顿根本就没有打算和火魔人硬碰硬,这是最不明智的做法,也是葬送蛮牛部落所有战斗力量的行为。
可格桑他是能够进入巨石遗迹的关键,说话也不能太过生硬。其实,李顿根本就不用担心这些,格桑和李顿相处了几天,知道这个年纪不大的首领可不好说话,于是采取了曲线救国的办法,和对正在吹嘘火魔人如何不经打,弱的和娘们似的,根本就不是蛮牛部落战士的对手……雷巨几个一边炫耀着身上的铠甲,一边还拔出锋利的金属武器和人吹嘘。可真要是以为这家伙是属于脑子里都是肌肉的莽汉,就绝对会碰一鼻子灰。
格桑就是其中一个。
他满怀信心地许诺,让雷巨带头去解救苍鹰部落被俘虏的人。可结果是他发现,没有人是傻子,似乎真正的傻子只有他一个人。
“脑袋撞石头了才去。”这是冲动型的回答。
“要是把你交给火魔人,获得的好处肯定比你给的多。”这是奸诈型的回答。
至于李顿这边,说法就更加模糊了:“敌人很强大,当然这不是理由,相信我,格桑兄弟,蛮牛部落和苍鹰部落是站在同一阵营的兄弟。但是我们不能愚蠢地用脑袋撞石头的办法去救人,这样不但无法救人,最后的结局很可能蛮牛部落的战士损失殆尽,而苍鹰部落被抓的族人因为惹怒了火魔人而遭受惨无人道的屠杀……莽撞是要付出血的代价的。”
格桑很憋屈,他发现蛮牛部落的这位首领很能说,这在蛮荒部落中并不多见。
更让他心塞的是,他还说不过李顿。
总不能格桑开口闭口就说:“勇气是战胜一切的源泉,部落兄弟不能在困难面前低头……”之类的谚语来糊弄人吧!再说,李顿是好糊弄的吗?
真要是这么说的话,相信他被赶出蛮牛部落的日子也不远了。而他一个人根本就没有可能独自解救被抓的族人。至于找周围的其他部落帮忙,一来,大部分部落遇到魔族的捕猎队,都会避而远之,帮忙解救苍鹰部落的族人就更不可能了;其次,路途太远,最近的部落都需要好几天的时间才能赶到,时间上来不及了。于是,李顿成了他唯一的希望寄托。
格桑很不甘心地问:“总不能一直无休止的等下去吧?”
“不,我的兄弟,你不懂。”李顿神秘一笑:“蛮牛部落的战士在准备,而火魔人一无所知,这怎么是无休止的等待呢?”
“可是……”
“我们需要在战略上藐视敌人,但是要在制定战术的时候重视敌人。这很重要,打仗需要这个……”说话间,李顿指着自己的头,意思再简单不过,脑子很重要,至少比拳头在大多数的时候都要重要:“而且还有一个问题,弓箭很好用,至少在偷袭的时候是出其不意的利器,但是我的族人还不太会... -->>
别看蛮荒土著战斗力惊人,但实际上,普通战士和魔族战士的战斗力差距并不是太大,一个打两个,或许还行,但是一个打四五个,已经不可能全身而退了,甚至一个不好,受伤丧命也不是没有可能。
苍鹰部落还有一个族长,显然也是拥有血脉觉醒能力的,可到头来,苍鹰部落的首领还是选择了投降。
火魔人有武器和装备的优势……
当然,现在对于蛮牛部落来说,这种优势已经不复存在了。蛮牛部落偷袭火魔人搜查小队之后,已经鸟枪换炮,在装备上已经和对方毫无差别。可是人数上的巨大劣势,是无法弥补的。蛮牛部落的战士再能打,一个人能对付几个?
就算是装备一样,可蛮牛部落的人是刚刚接触金属武器,根本就没有什么战斗技能和战法,他们几乎还是使用自己最为熟悉的本能在战斗。可武器的运用只是依靠使用者的本能,是根本无法发挥最大的效果的。
但李顿对此无能为力,战技,尤其是冷兵器战技,可不是他一个普通人能够学习的。被说他了,就算是后世的特种兵,遇到冷兵器的战技,也铁定傻眼。匕首玩得转,不见能长剑就能玩得转,如果加上盾牌长矛,是个人都会手忙脚乱的。
所以,李顿根本就没有打算和火魔人硬碰硬,这是最不明智的做法,也是葬送蛮牛部落所有战斗力量的行为。
可格桑他是能够进入巨石遗迹的关键,说话也不能太过生硬。其实,李顿根本就不用担心这些,格桑和李顿相处了几天,知道这个年纪不大的首领可不好说话,于是采取了曲线救国的办法,和对正在吹嘘火魔人如何不经打,弱的和娘们似的,根本就不是蛮牛部落战士的对手……雷巨几个一边炫耀着身上的铠甲,一边还拔出锋利的金属武器和人吹嘘。可真要是以为这家伙是属于脑子里都是肌肉的莽汉,就绝对会碰一鼻子灰。
格桑就是其中一个。
他满怀信心地许诺,让雷巨带头去解救苍鹰部落被俘虏的人。可结果是他发现,没有人是傻子,似乎真正的傻子只有他一个人。
“脑袋撞石头了才去。”这是冲动型的回答。
“要是把你交给火魔人,获得的好处肯定比你给的多。”这是奸诈型的回答。
至于李顿这边,说法就更加模糊了:“敌人很强大,当然这不是理由,相信我,格桑兄弟,蛮牛部落和苍鹰部落是站在同一阵营的兄弟。但是我们不能愚蠢地用脑袋撞石头的办法去救人,这样不但无法救人,最后的结局很可能蛮牛部落的战士损失殆尽,而苍鹰部落被抓的族人因为惹怒了火魔人而遭受惨无人道的屠杀……莽撞是要付出血的代价的。”
格桑很憋屈,他发现蛮牛部落的这位首领很能说,这在蛮荒部落中并不多见。
更让他心塞的是,他还说不过李顿。
总不能格桑开口闭口就说:“勇气是战胜一切的源泉,部落兄弟不能在困难面前低头……”之类的谚语来糊弄人吧!再说,李顿是好糊弄的吗?
真要是这么说的话,相信他被赶出蛮牛部落的日子也不远了。而他一个人根本就没有可能独自解救被抓的族人。至于找周围的其他部落帮忙,一来,大部分部落遇到魔族的捕猎队,都会避而远之,帮忙解救苍鹰部落的族人就更不可能了;其次,路途太远,最近的部落都需要好几天的时间才能赶到,时间上来不及了。于是,李顿成了他唯一的希望寄托。
格桑很不甘心地问:“总不能一直无休止的等下去吧?”
“不,我的兄弟,你不懂。”李顿神秘一笑:“蛮牛部落的战士在准备,而火魔人一无所知,这怎么是无休止的等待呢?”
“可是……”
“我们需要在战略上藐视敌人,但是要在制定战术的时候重视敌人。这很重要,打仗需要这个……”说话间,李顿指着自己的头,意思再简单不过,脑子很重要,至少比拳头在大多数的时候都要重要:“而且还有一个问题,弓箭很好用,至少在偷袭的时候是出其不意的利器,但是我的族人还不太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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