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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特别清新,夜里起了雾,远处的山峦隐隐约约,楼下的树木被露水打湿了,晨光里,晶亮晶亮的。
这个时间,唐嫂应该在厨房里做早餐,她老公在花园里锄锄草、剪剪枝。帆帆也起来了,他还小,被子叠不成方,只能软趴趴地任它卧在床上。恋儿呢,怕是还在睡,小小猪一样,呼呼的。她还是睡着时乖,醒了后,诸航对她说话的音量都要高八度。
诸航向诸盈抱怨恋儿太难带,会把人逼疯。诸盈泼了盆冷水:“你有什么资格说恋儿,比起你小时候,她这表现可以点赞。”
诸航死活不承认:“我哪有那么可怕。”
“你知道爸爸为什么那么爱笑,他是习惯成自然。你总是闯祸,他见人就得赔个笑脸。”
诸航被诸盈说得气呼呼地扭过头去,不肯理睬诸盈了。她一难受,就爱折腾诸盈,而诸盈拿她没办法。就像她再怎么气恋儿,也绝舍不得碰恋儿一指头,顶多抱怨两句。这就是一物降一物。
卓绍华笑出声来。
淡薄的日光穿过晨雾射了出来,他深吸了两口空气,舒展了下手臂。快到十月了,他自然想起和诸航去婚姻注册的那天,也是这样明朗的天空,这样清冽的阳光。转瞬,他们的婚姻已走过七年。
成功有天给他打电话,调侃道:“七年了,你们会不会也要痒一痒?”他听了之后,特地去查了什么叫“七年之痒”。这原来是一个舶来词,人的细胞每七年会经过一次整体的新陈代谢,婚姻也是这样,从充满浪漫的恋爱到实实在在的婚姻,每天周而复始的生活,一切都失去了新鲜感、神秘感,双方生活的习惯与理念的不同逐渐无法掩饰,情感疲惫,婚姻瓶颈,如果不克服过去,婚姻就有可能终结。
他和诸航应该不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他们走的不是寻常路,没有经过浪漫的恋爱,婚姻生活也不是每天千篇一律。终其一生,感情不知会不会有疲倦的那一天。这七年,对诸航,了解多一点,爱就深一点,心就陷一点,再也无法自由自在。
诸航呢?
手机响了,卓绍华低头看了下来电显示,嘴角扬起。正准备过来汇报今天日程的秦一铭连忙缩回脚,能让首长这么温柔地笑着,不用猜,就知是谁打来的。秦一铭靠上墙壁,他还沉浸在诸航是536的诸中校的震惊中,难道当初首长是为了惜才爱才才娶了她?不需要这样吧,许以高职高薪就好,何苦以身相许?秦一铭真心觉得首长吃了很大的亏。
“起床了吗?”
“正在起。你还好吗?”
“嗯,好的。”
寥寥数语,不需要多讲,她就懂了。“首长,我们商量个事,下周三,你挤出两小时去帆帆学校开个家长会。”
卓绍华笑了,家长会现在成了诸航的一块心病。“时间上我会尽量配合,可是我去开家长会,学校会很不方便的。”身着便衣的警卫,一溜地跟在身后,每一个靠近他的人都得接受安检,学校还得提前戒严。
诸航抓狂了:“那怎么办?”
“你要是很忙的话,让唐嫂替你去。”
“那怎么可以,家长是能随便代替的吗?唉,要是爸爸在就好了。”
卓绍华知道她口中的爸爸指的是晏南飞。晏南飞现任温哥华那家公司驻北京办事处的总经理,算是回国了。晏南飞风度翩翩,讲话风趣,很多像他这个年纪的人,孩子也不是太大。他去不会显得很突兀。
“打电话让晏叔过来住几天。”诸航大概是不放心晏南飞,卓阳再婚了,他还是孤身一人。虽然因为帆帆和恋儿,他和诸盈经常联系,但诸盈已有家有室,有些地方是需要避嫌的。卓绍华觉得来宁城最大的好处,不是他升职,也不是宁城的空气质量比北京好,而是他可以远离那一团理不清的家庭关系。本来就够复杂了,现在卓阳嫁给李大帅,添了李南这位名义上的表哥,关系更是错综复杂。一大家子坐一起,几个人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讲个话都要瞻前顾后,如履薄冰,吃个饭像受罪。
他对诸航说,你什么都别看、别想,知道我们是一家子就好了。也就是诸航豁达、开朗,换另一个人,身处其中,只怕早崩溃了。
“我爸要是过来,你想怄死欧女士吗?”
欧灿视晏南飞为眼中钉,以前是为卓阳,现在是为恋儿。帆帆和她不亲,她不指望了。恋儿可是株小苗苗,她怕恋儿偏向晏南飞。
恋儿刚出生时,诸盈、晏南飞、欧灿,三人抢着帮带。用诸航的话说,每天都是现实版的三国杀。
“怄什么,晏叔来看女儿天经地义。妈妈想来,我们也欢迎。”
诸航嘀咕:“我不欢迎。”可能是自己没有女儿,欧灿把恋儿宠上了天。她要在,恋儿就等于拿了尚方宝剑,横行霸道到无法无天。
“你怎么越活越像个小媳妇了?”卓绍华促狭道。
“谁小媳妇啦,我这是让着她。”诸航不服。
“哦,哦,媳妇,今天要出门的吧!晚上一块吃饭,就我们两人,我在办公室等你。”他故意压低了音量,声音里多了丝魅惑。许久,听到诸航轻轻“嗯”了声,呼吸都是颤颤的。
一种难以抑制的激动,像一弯新月一般悄然从心空升起。如果猜得不错,她应该脸红了。
卓绍华用了五分钟的时间才让自己恢复自如。今天,也是很忙碌的一天。第一件事,他要见见好不容易挖过来的高岭。
敲门的声音很斯文,一下,一下,简短而又礼貌。
“进来!”卓绍华从办公桌后站起身。
门被缓缓地推开,迎着光线,卓绍华凝神看着站在面前的年轻男子,无框眼镜,修身的小西装,眉眼清秀,清澈的眼眸仿佛一潭静水,嘴唇下意识地抿着,那不过是在掩饰他心底的一点紧张。
在那一瞬间,卓绍华猛地有种错觉,好像置身在很久很久以前,在网络奇兵的会议室里,他走进去,问道:“你就是周文瑾?”清俊的青年紧张道:“是,首长!”
闪神不过0.1秒,快到任何人都没有察觉。卓绍华伸出手:“你好,高岭中校……不,应该叫栾逍中校。”
其实栾逍和周文瑾长相上没一点相似之处,只是他那文质彬彬的气质,一看就是浸泡书海多年的人。卓绍华没有想到,高岭会是这个样。他不是说特种兵都必须长成李南那副大块头,但高岭实在是太文气了,就连皮肤都白皙得像个姑娘。但在握住栾逍的手时,感觉到满掌的枪茧,他心底才轻轻“嗯”了声。
“首长好。”栾逍有一些窘迫。
高岭这个名字,在军中被传得有点神化,很多人都忘了他的本名。“高岭”是一次任务的代号。那次一个歹徒在列车上劫持了一车厢的旅客,列车当时行驶到一片叫作高岭的山区。歹徒腰间捆绑着自制的炸药,情绪崩溃,仿佛一触即发。他紧急... -->>
空气特别清新,夜里起了雾,远处的山峦隐隐约约,楼下的树木被露水打湿了,晨光里,晶亮晶亮的。
这个时间,唐嫂应该在厨房里做早餐,她老公在花园里锄锄草、剪剪枝。帆帆也起来了,他还小,被子叠不成方,只能软趴趴地任它卧在床上。恋儿呢,怕是还在睡,小小猪一样,呼呼的。她还是睡着时乖,醒了后,诸航对她说话的音量都要高八度。
诸航向诸盈抱怨恋儿太难带,会把人逼疯。诸盈泼了盆冷水:“你有什么资格说恋儿,比起你小时候,她这表现可以点赞。”
诸航死活不承认:“我哪有那么可怕。”
“你知道爸爸为什么那么爱笑,他是习惯成自然。你总是闯祸,他见人就得赔个笑脸。”
诸航被诸盈说得气呼呼地扭过头去,不肯理睬诸盈了。她一难受,就爱折腾诸盈,而诸盈拿她没办法。就像她再怎么气恋儿,也绝舍不得碰恋儿一指头,顶多抱怨两句。这就是一物降一物。
卓绍华笑出声来。
淡薄的日光穿过晨雾射了出来,他深吸了两口空气,舒展了下手臂。快到十月了,他自然想起和诸航去婚姻注册的那天,也是这样明朗的天空,这样清冽的阳光。转瞬,他们的婚姻已走过七年。
成功有天给他打电话,调侃道:“七年了,你们会不会也要痒一痒?”他听了之后,特地去查了什么叫“七年之痒”。这原来是一个舶来词,人的细胞每七年会经过一次整体的新陈代谢,婚姻也是这样,从充满浪漫的恋爱到实实在在的婚姻,每天周而复始的生活,一切都失去了新鲜感、神秘感,双方生活的习惯与理念的不同逐渐无法掩饰,情感疲惫,婚姻瓶颈,如果不克服过去,婚姻就有可能终结。
他和诸航应该不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他们走的不是寻常路,没有经过浪漫的恋爱,婚姻生活也不是每天千篇一律。终其一生,感情不知会不会有疲倦的那一天。这七年,对诸航,了解多一点,爱就深一点,心就陷一点,再也无法自由自在。
诸航呢?
手机响了,卓绍华低头看了下来电显示,嘴角扬起。正准备过来汇报今天日程的秦一铭连忙缩回脚,能让首长这么温柔地笑着,不用猜,就知是谁打来的。秦一铭靠上墙壁,他还沉浸在诸航是536的诸中校的震惊中,难道当初首长是为了惜才爱才才娶了她?不需要这样吧,许以高职高薪就好,何苦以身相许?秦一铭真心觉得首长吃了很大的亏。
“起床了吗?”
“正在起。你还好吗?”
“嗯,好的。”
寥寥数语,不需要多讲,她就懂了。“首长,我们商量个事,下周三,你挤出两小时去帆帆学校开个家长会。”
卓绍华笑了,家长会现在成了诸航的一块心病。“时间上我会尽量配合,可是我去开家长会,学校会很不方便的。”身着便衣的警卫,一溜地跟在身后,每一个靠近他的人都得接受安检,学校还得提前戒严。
诸航抓狂了:“那怎么办?”
“你要是很忙的话,让唐嫂替你去。”
“那怎么可以,家长是能随便代替的吗?唉,要是爸爸在就好了。”
卓绍华知道她口中的爸爸指的是晏南飞。晏南飞现任温哥华那家公司驻北京办事处的总经理,算是回国了。晏南飞风度翩翩,讲话风趣,很多像他这个年纪的人,孩子也不是太大。他去不会显得很突兀。
“打电话让晏叔过来住几天。”诸航大概是不放心晏南飞,卓阳再婚了,他还是孤身一人。虽然因为帆帆和恋儿,他和诸盈经常联系,但诸盈已有家有室,有些地方是需要避嫌的。卓绍华觉得来宁城最大的好处,不是他升职,也不是宁城的空气质量比北京好,而是他可以远离那一团理不清的家庭关系。本来就够复杂了,现在卓阳嫁给李大帅,添了李南这位名义上的表哥,关系更是错综复杂。一大家子坐一起,几个人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讲个话都要瞻前顾后,如履薄冰,吃个饭像受罪。
他对诸航说,你什么都别看、别想,知道我们是一家子就好了。也就是诸航豁达、开朗,换另一个人,身处其中,只怕早崩溃了。
“我爸要是过来,你想怄死欧女士吗?”
欧灿视晏南飞为眼中钉,以前是为卓阳,现在是为恋儿。帆帆和她不亲,她不指望了。恋儿可是株小苗苗,她怕恋儿偏向晏南飞。
恋儿刚出生时,诸盈、晏南飞、欧灿,三人抢着帮带。用诸航的话说,每天都是现实版的三国杀。
“怄什么,晏叔来看女儿天经地义。妈妈想来,我们也欢迎。”
诸航嘀咕:“我不欢迎。”可能是自己没有女儿,欧灿把恋儿宠上了天。她要在,恋儿就等于拿了尚方宝剑,横行霸道到无法无天。
“你怎么越活越像个小媳妇了?”卓绍华促狭道。
“谁小媳妇啦,我这是让着她。”诸航不服。
“哦,哦,媳妇,今天要出门的吧!晚上一块吃饭,就我们两人,我在办公室等你。”他故意压低了音量,声音里多了丝魅惑。许久,听到诸航轻轻“嗯”了声,呼吸都是颤颤的。
一种难以抑制的激动,像一弯新月一般悄然从心空升起。如果猜得不错,她应该脸红了。
卓绍华用了五分钟的时间才让自己恢复自如。今天,也是很忙碌的一天。第一件事,他要见见好不容易挖过来的高岭。
敲门的声音很斯文,一下,一下,简短而又礼貌。
“进来!”卓绍华从办公桌后站起身。
门被缓缓地推开,迎着光线,卓绍华凝神看着站在面前的年轻男子,无框眼镜,修身的小西装,眉眼清秀,清澈的眼眸仿佛一潭静水,嘴唇下意识地抿着,那不过是在掩饰他心底的一点紧张。
在那一瞬间,卓绍华猛地有种错觉,好像置身在很久很久以前,在网络奇兵的会议室里,他走进去,问道:“你就是周文瑾?”清俊的青年紧张道:“是,首长!”
闪神不过0.1秒,快到任何人都没有察觉。卓绍华伸出手:“你好,高岭中校……不,应该叫栾逍中校。”
其实栾逍和周文瑾长相上没一点相似之处,只是他那文质彬彬的气质,一看就是浸泡书海多年的人。卓绍华没有想到,高岭会是这个样。他不是说特种兵都必须长成李南那副大块头,但高岭实在是太文气了,就连皮肤都白皙得像个姑娘。但在握住栾逍的手时,感觉到满掌的枪茧,他心底才轻轻“嗯”了声。
“首长好。”栾逍有一些窘迫。
高岭这个名字,在军中被传得有点神化,很多人都忘了他的本名。“高岭”是一次任务的代号。那次一个歹徒在列车上劫持了一车厢的旅客,列车当时行驶到一片叫作高岭的山区。歹徒腰间捆绑着自制的炸药,情绪崩溃,仿佛一触即发。他紧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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