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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刻钟后,所有人汇合在一起。
琼恩正要细问事情经过,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在此时,一队全副武装的卫兵从远处哐啷哐啷地跑过来,为首者看见了凛,顿时便高喝一声,指挥所有手下冲了上来。莎珞克拔出长鞭,当空一挥,耀眼的闪电从鞭身中迸发出来,轰在冲在最前面的五六个卫兵的身上,滋啦啦的爆响连绵不断,然后这些倒霉家伙们立刻扑倒在地,全身抽搐爬不起来。
“卡戎!”
眼见手下被打倒,卫兵首领连忙举起双手,高呼一声,半透明的气流在他的手掌中间聚集翻腾,凝聚成球形。他正要将球掷出,忽然全身一僵,刹那间无法动弹,气流也随之散去。“先走吧,”琼恩说,“出城再说。”
碎波城是个小城,武装力量并不强,琼恩这边人数虽少,但要么是高阶巫师,要么是圣武士,还有龙女和邪魔,真想动手的话,将这一队卫兵杀光不过是举手之劳。不过这种事情做了没意义,他也不想浪费时间,直接用了一个小范围的传送法术,将所有人转移到了城外。
夜间赶路不方便,而且路也不好走,出城之后他们并没有离开太远,而是找了一个比较隐蔽的山丘脚下,琼恩放出青铜豪宅,又布置了一个幻术结界,将所有痕迹隐藏起来,然后进入客厅,所有人都在这里等他。
“到底怎么回事?”琼恩问,“凛又惹什么麻烦了?”
“喂喂,”凛十分不满,“为什么就一定是我惹麻烦?”
“废话,不是你难道还会是艾弥薇不成。”
“我也不知道究竟怎么一回事。”梅菲斯说。
她之前被凛拉出去溜达,实际上是了城主官邸。凛虽然嘴上说得强硬,终究这里是自己母亲的故居所在,既然来了,还是想去看看。碎波城是几年前被卡兹克城攻占,城主自然换了人,但官邸还是原址,并没有重新建造。梅菲斯和凛潜入进去,转了两圈,正准备离开,却恰好看见一大波卫兵正在调动,像是有什么行动。她们躲在暗处听了一会,意外发现这些卫兵们居然是冲着自己来的。
“他们说要去抓捕一名‘红龙圣女’,”梅菲斯说,“并且说这位‘红龙圣女’及其同伙在傍晚时分进了城,住在城南旅店中——这显然是指我们。”
这真是莫名其妙,完全不知由来。“红龙圣女什么的,凛不是已经拒绝了吗?”珊嘉说。
“对啊,”凛说,“而且红龙教会自己已经推出了一个冒牌圣女。”
为什么人家就是冒牌,你就是正品呢?琼恩懒得和凛争这个问题,“就算凛是红龙圣女,那也不犯法吧,”他说,“为什么会被抓呢?”
“红龙教会在彻森塔的有些地方被认定为非法邪教,”梅菲斯说,“但这里应该不是。”
“那究竟是为什么?”
这就没人知道了,凭空猜测也没有意义。“我去城里一趟吧,看看能不能打听出什么。”莎珞克说。
“嗯。”
莎珞克去了大约两个多小时才返回,“我抓了几个卫兵分别审问,他们都是执行命令,对事情缘由一无所知,”魅魔说,“于是我直接找到了城主,那家伙正在床上和女人亲热,被我从被窝里拎出来,吓得当场就不举了。”
“......说重点。”
“他说他也是奉命而行,按照上头的指示做事,”莎珞克说,“上头发了通缉令,要抓红龙圣女,所以他就来抓。具体原因是什么,他也一无所知。”
“上头?”琼恩问,“他上头是谁?那个什么卡兹克城吗?”
梅菲斯曾经说过,碎波城在几年前被另一个城邦“卡兹克”攻陷,成为其附庸,那么碎波城主所谓的“上头”,就是卡兹克城的城主了?
“不是,是辛巴城。”
“辛巴城?”
“据说是上个月,卡兹克城的老城主病死了,他儿子继位,上任第一件事就是向辛巴城宣誓效忠,”莎珞克解释,“所以现在碎波城也算是辛巴城邦的一部分了。”
“所以是辛巴城要抓捕‘红龙圣女’?”
“对,”莎珞克说着,将一张浅黄色的羊皮纸递过来,“这是上头发给他的通缉令。”
梅菲斯快速浏览了一遍,眉头微微皱起,递给凛。凛好奇地接过一看,上面写着:“辛巴城城主埃卜拉函告彻森塔诸城领主:兹有嫌犯一名,女性,年约十八岁,绘形如下。其人僭称‘红龙圣女’,蛊惑民众,领导叛乱,谋害城主,刺杀贵族,其行属不道,其罪在不赦,故特发此令。诸城凡察其行迹,均应及时上报本城,若有隐匿,视为同罪。”下面盖着辛巴城的印章,还有一副画像,虽是简笔素描,却颇得神韵,与凛有七八分相似。
“这是怎么回事?”凛很生气,“我怎么变成通缉犯了?”
其他人都看不太懂恩瑟语,梅菲斯于是口述翻译了一遍,然后琼恩注意到一个问题,“辛巴城城主怎么是埃卜拉?”
凛愣了一下,“对啊,这是怎么回事?埃卜拉什么时候当上城主了?”
埃卜拉是城主长子,按照恩瑟和彻森塔的习俗,女儿没有继承权,所有儿子对财产是有完全平等的继承权,有关身份、爵位以及附随而来的封地、权力,则是统统都是由长子来继承。也就是说,如果不出意外,等父亲去世或者退休,埃卜拉就会成为辛巴城主。问题是他父亲还没有去世或者退休啊,琼恩等人前几天在辛巴城的时候,还听人提到过,说波斯拉萨尔城主身体不好,近期很少在公开场合露面什么的。难道说是就在这几天,老城主突发疾病身故,所以埃卜拉继位了?不,不对,通缉令明明白白地说了,红龙圣女的罪名是“蛊惑民众,领导叛乱,谋害城主,刺杀贵族”——按这个意思,是红龙圣女或者说红龙教会发动武装叛乱,把老城主给干掉了?
这些具体详情,碎波城的城主也不清楚。他只是一个不得势的小人物,政治斗争中站队错误,被打发到这座偏僻小城来,说好听点是一方诸侯,说难听点就是流放,对上头下达的指令只能战战兢兢地听从,哪里敢多打听细节。莎珞克逼问半天,还动用了刑讯手段,最终确认他真的一无所知,纯粹奉命行事而已。
从碎波城这里,看来是得不到什么有价值的信息了。众人商议之后,决定继续前行,同时在后面途经的城市中打探消息,搞清楚辛巴城究竟发生了什么。
休息一夜,第二日清晨,一行人便动身出发。
碎波城位于彻森塔的内陆,往东南方再走上三到四天,经过五个城镇(它们分别属于两个城邦),就可以抵达位于蜿蜒河西岸的“通关口”。蜿蜒河是彻森塔和恩瑟之间的国境线,它被一种古老神秘的力量所封锁,两国居民要想往来,唯一的途径就是通关口。过了河到东岸,再往东走大约半日的路程,便进入迷失森林。
凛被通缉了,碎波城既然接到通知,后面几个城市的城主理当也不例外,就这样大摇大摆直接过境的话,肯定会有麻烦。毕竟在这地方,琼恩等人是一群“外乡人”,无论相貌、语言和服饰,都与本地居民有很大的区别,十分显眼,辨识度非常之高,很容易就被认出来。
“这有什么麻烦,”凛说,“你可以用幻术把我们的相貌都改变一下,变得和本地人一样不就可以了,很简单的。”
“简单你个鬼,”琼恩反驳,“我怎么可能准备这么多幻术。”
琼恩一行共是六个人,除了凛之外,其他五个都是标准的“外地人”相貌,而凛又是首要通缉对象,所以结果就是六个人都要易容。每人消耗一个法术,就是六个法术,而且幻术是有时间限制的,必须定期补上,否则就像灰姑娘的魔法,午夜一过露出原形,那就更糟糕。这样一来,琼恩至少需要每天准备十七八个幻术才够用,这显然远远超出他的能力范围,他又不是幻术师。
“不是有能够让所有人同时改变相貌的幻术么,叫什么来着,高等掩饰?还是群体映像伪装?”
“那两个都可以——问题是我都不会。”
“切,这点小事情都做不到,还自称是巫师呢。”
“......首先,我没有自称巫师,我本来就是;其次,你不也是巫师吗,你行你上啊。”
“人家才不喜欢幻术呢,”凛哼了一声,“鬼鬼祟祟,藏头露尾,一点都不坦诚。”
是啊是啊,所以火球术最好了,直来直往直截了当,还有什么比它更坦诚呢。琼恩忍不住在心里吐槽,但还是没有说出口,“别说这些废话了,”他说,“想想办法解决问题吧。”
“就知道你不能指望,所以我早就有所准备,”凛招了招手,“塔姐姐,来帮个忙。”
维若拉走过来。
琼恩这一行六个人,如果算上珊嘉的话,有四个巫师,其中三个都是高阶巫师。所谓“高阶巫师”,并不是什么职称或者头衔,只不过是一种比较普遍认可的划分标准,一个巫师能够凝成真名,就算是跻身“高阶”的行列,否则就属于“低阶”。高阶巫师未必比低阶巫师更能打,但能够触摸到更内层的魔网,通常也就意味着更广博的涉猎,掌握更多的法术——不过有时候也会遇到特例,比如像凛这种奇葩,专精塑能学派的火焰魔法分支,对其他法术都不甚了了,也不热爱学习。假设说常用的法术有一百种,一个受过正规专业教育,刚刚从魔法学校毕业的巫师,大概能掌握其中三十种到四十种,琼恩能掌握五十种左右(他是专精变化学派,放弃了很多法术),而凛能够熟练使用的估计不到十种,简直是巫师界的耻辱。
维若拉就不同了,作为传道巫师,她或许不是特别能打,但涉猎绝对广博,又有历代传道巫师的资料库做支持,堪称是一本会走路的魔法百科全书。连她都不会的法术,这世界上或许有,但绝对不多。
转眼之间,琼恩等人就全部变了模样,一个个都成了最标准的彻森塔人,不仅仅是面容、身材和肤色,连服饰都换了。琼恩对着镜子自照,于是他看见了一个卷发、黄皮肤的中年男人,身材高大,面部线条坚硬,黑色的长胡须编成十几个螺旋,还闪闪地泛光,明显是洒着金粉。“还不错,”琼恩说,“就是这个胡须,是不是太夸张了点。”
“这是必须的,”维若拉解释,“胡须洒着金粉,说明你有神王的血统。有这个身份,可以免受很多骚扰,而且可以合理合法地娶四个妻子——否则谁看到你带着这么多年轻女孩一起都会很奇怪的好吧。”
“彻森塔不是一夫一妻制吗?”琼恩问。
费伦大陆幅员辽阔,国家众多,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文化传统,婚姻制度也各不相同。绝大部分人类王国实行的都是一夫一妻制,当然,你有钱有权有势,有本事包养一堆外室情人,那是另一码事。恩瑟和彻森塔也是如此,现实如何且不论,反正法律是明确规定一夫一妻,只有在某些特别情况下——例如第一个妻子不能生育——才能另娶一位妻子。
“你说的那是‘凡间的法律’,神王是神非人,不受凡间法律限制,”梅菲斯说,“神王的子嗣后裔,被认为是半神半人,也有相应的特权。”
神王完全不受法律限制,可以拥有任意数量的配偶,他们又没有不孕不育的苦恼,自然留下很多后裔。与中土诸神不同,神王后裔并不会继承到丝毫的神力,绝大多数都和普通凡人无异,只有极少数幸运者,或许是发生变异,会与生俱来一些奇特的能力。但因为血统的关系,他们仍然受到普遍的尊重和敬畏,拥有各种各样的特权,一出生就身居高位,成为贵族、领主或者祭司。
彻森塔早在两千多年前就脱离了神王的统治,但一些历史传统仍然还是保留下来。现如今,神王后裔早已经没有天生高贵的身份,在政治上与平民百姓无异,但仍然享有某些特权,例如男性能够娶四个妻子即是其一。其实早期的时候,神王的女性后裔也可以有四个丈夫,但后来随着历史演变时间推移,男性的力量占据了上风,女性的这个权利就被取消了。
“能娶四个啊,”琼恩还真不知道这么一回事,不由得心生羡慕,“可惜还是少了点。”
的确少了点,别的且不论,现在身边的就有五个,已经是超编了。琼恩自己觉得,十个是比较合适的数字,再多的话也应付不过来。
“你如果觉得少,那可以考虑去穆罕啊,”维若拉说,“穆罕可是实行一夫多妻制的。”
“真的?”
“当然是真的,”梅菲斯说,“无论贵族还是平民,神王还是凡人,想娶几个就娶几个,没有任何数量限制。”
“不过很多人是一个都娶不到。”维若拉补充。
琼恩自动忽略了后面这句话,“做穆罕人真幸福。”他由衷地感叹。
“那你可以申请入籍,”维若拉说,“反正又不难。”
“做穆罕人真幸福啊,”他由衷地感叹,“要怎么样才能取得穆罕的国籍呢?”
这个问题比较专业而且生僻,梅菲斯和维若拉都回答不出。当然琼恩也只是随口一说,并没有当真想获得答案,倒是凛听到这里,突然插了一句:“这个我知道啊,”她说,“外国人想入籍穆罕,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入信’,只要选择一位穆罕神王,向他宣誓效忠,并且作为其信徒在教会中服役五年,就可以取得穆罕国籍。”
“略过,第二种方法呢?”
第二种方法是“改宗”,即是放弃自己原本姓氏,加入到穆罕当地的家族之中,娶一位该家族的女子,并且以其为正妻——穆罕允许一夫多妻,但妻子之间还是有等级高下之分的,正妻的地位要高于其他妻子。
“这个也没可能,”琼恩说,“有没有简单点的方法?”
“第三种方法最简单,只要捐款就可以,”凛说,“你只要每年把所有家庭财产的十分之七捐给某一位神王的教会,就可以成为一名光荣的穆罕人了。”
“十分之七也太多了吧。”
“这是捐给神王的,另外还要给当地领主十分之二,”凛说,“自己只能留十分之一。”
“这种见鬼的条件怎么可能有人会愿意。”
“有啊,比如某个喜欢到处沾花惹草,有一堆秘密情人的家伙,正迫不及待地想要加入穆罕国籍呢。”
“......”
琼恩很想说我哪有什么一堆秘密情人,我的情人分明都是公开的好不好,你们不是彼此都认识吗。但想了想觉得这话实在太欠扁,还是吞了回去。至于加入穆罕国籍什么的,那更是笑话,他好歹是阴魂城的公务员,每个月拿着薪水,而且还有军职在身,现在这样溜出来旅游开小差倒还罢了,要是敢加入他国国籍,那就是不折不扣的叛逃,肯定会被追杀到天涯海角。
“那个,我这神王后裔,到底是哪位神王啊?”他没话找话,“如果别人问我祖先是哪位神王,我怎么回答?”
“谁知道,随便乱说一个好了,”梅菲斯说,“东域神王那么多。神王本人也就罢了,轻易不会乱跑,但他们的后裔只是凡人,又没什么限制——只要别说是吉勒今就行。”
“为什么?”
“吉勒今没有后裔,一个都没有。”
“......他还真是同性恋啊。”
之前凛说恩瑟神王吉勒今是个同性恋,琼恩还只当是玩笑,没有在意,如今看来还真有可能。一个人没有后代,当然不代表就是同性恋,毕竟不孕不育什么的,也是有的。但吉勒今统治恩瑟千年,代代转生,总不可能每一代都有不育症。当然,也有可能是他自己不想有后裔,避孕措施做得好,但琼恩觉得还是同性恋的可能性比较高。
各自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什么问题,一行人继续上路。在外人看来,这是一位神王的后裔带着他的四位美丽妻子出游,以及漂亮的妹妹(莎珞克)随行。接下来的两天,他们穿过了四座城镇。正如所料,辛巴城的通缉令已经送达,绘有人物图像的布告贴得到处都是,卫兵巡查也显然严密了很多。维若拉的幻术很完美,很顺利地瞒过了所有人的眼睛,不过为了安全起见,他们还是不敢在城中旅店住宿,免得露出破绽就麻烦了。
经过城市的时候,莎珞克会被派出去打探消息,这对她而言轻而易举,很快,琼恩便知道了更多细节。
辛巴城的城主宝座的确已经易主,老城主波斯拉萨尔于日前遇刺身故,一同被害的还有他的次子,刺客当众承认是受红龙教会指使,并供述教会意图谋反政变。埃卜拉作为长子,理所当然地继位,随即宣布红龙教会为非法组织,派遣军队展开全城搜捕围剿。
大部分教徒当即弃暗投明,宣誓与教会脱离关系,小部分顽固分子不甘心束手就擒,聚集在神殿负隅顽抗,最后仍然被攻破,自大祭司伊巴雷姆以下,共计二十五名高阶祭司被擒获,于当日斩首示众,但那位刚刚被推出的“红龙圣女”却不在其中。
过了一日,突然又有传言,说是这位红龙圣女见势不妙,带领亲信部下自神殿的密道中逃离,现在正前往东南方,打算以之为根据地收拢余部,东山再起。这个传言不知由来,但流传极广,转眼间便全城皆知,埃卜拉于是便以辛巴城的名义向所有城邦发出通缉令。
“不仅仅是通缉,”莎珞克跑回来汇报,“最新消息,埃卜拉亲自率军追击叛匪。”
“他脑袋有病吧?”琼恩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而且他老爸才死了几天,现在还是丧期之中吧?”
东域人对“死”这件事颇为重视,他们把世界划分为“凡间”和“冥界”两个部分,并且认为所有人死后,灵魂都会进入冥界——无论生前是哪位神王的信徒,这点和中土的观念迥然相异。在死之后,进入冥界之前,灵魂会在凡间飘荡七日七夜,因此遗体也要七日之后才能入土下葬。在这七日之中,亲人应当陪伴在侧,以免死者惶恐惊惧,找不到前往冥界的路。亲人通常还要剪短自己的须发,用刀划破自己的身体流血,表示自己的悲痛。现在辛巴城的老城主挂掉还没满七日呢,埃卜拉就跑出来,这完全不守规矩啊。
就算不谈传统风俗,按正常的思维,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作为新上台的城主,他也理当留在辛巴城稳定局面,安抚人心,忙于给老爸举行葬礼,顺便接收遗产什么的,至于红龙教会,反正主要成员都已经挂了,一些漏网之鱼有什么要紧,就算要斩草除根,派些手下来追捕便是,何至于要亲自出马。
更重要的是,彻森塔可不是一个稳定的国家,诸城邦各自为政,各有各的势力范围和利益诉求,辛巴城只不过是几十个城邦中的一个,虽说实力最强,附庸者众多,被很多人认为有结束割据、君临统一的气象,但毕竟还不是真正的彻森塔之王,它仍然是有敌人的,而且还不止一个,比如那个厌恶巫师的风棘城,和辛巴城的关系就一向很恶劣。埃卜拉这么做,除了打算挑起战争,别无其他解释。
“谁知道,”莎珞克说,“反正我听到的是:两天前他已经带着军队从辛巴城出发了。”
“这家伙真的疯了。”
疯子并不可怕,但一个位高权重的疯子就很可怕了。琼恩大风大浪见得多了,倒谈不上害怕,但终究是个麻烦。谁会喜欢对抗政府呢,就算是超人和钢铁侠也没这个爱好,还是能避则避吧。
“走,渡过蜿蜒河就没事了,”琼恩说,“蜿蜒河东就是恩瑟,我记得彻森塔和恩瑟有协定,彼此不能派遣军队进入对方领土——艾弥薇,这个协定还有效吧?”
“谁知道,”梅菲斯说,“反正过了蜿蜒河就是迷失森林,埃卜拉就算想追也无处可寻。”
“那还等什么,赶快走吧。”
“走什么,天都快黑了,”凛说,“赶快把青铜豪宅拿出来啊,准备好晚餐和枕头,我快要饿晕了。”
“今天没法用青铜豪宅。”琼恩说。
“为什么?”凛诧异,“坏了?”
“没坏,只是每个月例行维护一次,恰好赶上今天。”
“意思是今晚我们就只能真的露宿荒郊野外了?”
“差不多吧。”
“我才不要野营,”凛噘着嘴表示不高兴,“很危险的。”
“有什么危险?又没有一群卫兵冲出来砍你。”
“野外有很多蚊虫,会传染疾病,夜里可能会被狼叼走,也有可能半夜突然下暴雨发洪水,把我们冲到海里去,或者山体滑坡,把我们埋在地下,等几百年后才被挖出来,”凛板着指头数了数,“总之危险多着呢。”
“......你还真是有危机意识。”
“好啦,凛,偶尔野营一次也不错,”梅菲斯劝说,“呼吸呼吸夜间的室外空气,有利于身体健康。”
“但野外真的很不安全啊,”凛左右张望了一下,“这山上没有狐狸吧——什么声音?”
路旁的草丛分开,一只尾巴上系着蝴蝶结的黑猫哧溜溜地钻出来,倒是把凛吓了一跳。黑猫钻到珊嘉怀里,喵喵地叫了几声。“看来不用野营了,”珊嘉说,“琪娅在前面发现了一个山洞,挺大的,不如我们去那里看看。”
所有人均无异议。
向前走了大约一刻钟,黑猫从珊嘉怀里跃下来领路,在穿过一片灌木丛后,他们果然看到一个山洞,洞口被蔓藤遮住了大半,颇为隐蔽。里面也还算干净,空间确实不小,容纳所有人完全没有问题。琼恩检查了一遍,觉得没什么异样,“那今晚就住这吧。”
住处有了着落,接下来就是吃饭问题,不过这也难不倒人。凛在洞口前的空地上升起一堆火焰,然后鼓着腮帮吹了一口气,无数点火星溅射出来,化作上百个蹦蹦跳跳的小火人,朝四面八方奔去,在夜色中消失不见。琼恩取出萨瓦棋,释放出两名卓尔战士和三只食人魔魔像,让它们在周围巡逻警戒。做完这一切之后,他们围着火焰坐下来。银光闪闪的秘偶从黑暗中走出,将扛在肩上的一只雷羊放下,熟练地搭起架子,将雷羊剥皮,切成一块一块,撒上盐,放在火上旋转炙烤,片刻间便香气四溢。
“手艺不错嘛,”琼恩十分惊奇地看着秘偶,“难道所有的秘偶都自带烹饪技能?”
“不是,”珊嘉摇摇头,“秘偶是战斗武器,怎么可能会这个。”
不是自带技能,那就是作为秘偶驱动核心的那个灵魂的本事了。秘偶是用人的灵魂作为驱动的,这个人的记忆虽然都被洗掉了,但生前的所有技能却完美地保存下来。时间过去这么久,坦白地说,琼恩都不太记得那位倒霉的堕落武僧长什么样了,只记得拳脚功夫很不错,没想到烤肉的技术更佳,看来是个吃货。
雷羊是东域的一种特产,个头很小,肉质鲜美,但轻捷善奔,不易捕捉,若非是这只秘偶出马,还真不容易抓到。肉烤好之后,各人都分了几块,凛还从自己的次元袋里拿出一个巨大的,装满了浅绿色液体的透明水晶瓶,以及几个杯子,得意地给每个人都倒了一杯,“尝尝看,”她用炫耀的口气说,“这可是我好不容易才做好的。”
琼恩喝了一口,觉得有些微苦,但略一回味便又甜丝丝的。“挺好喝的,”珊嘉夸奖,“你自己做的?”
“这是我小时候自己发明的,”凛介绍,“将苦叶草浸泡在盐水中,保持水温一直和人体温度相当,一天一夜之后,苦叶草会完全融化,就会做出这种饮料。就是苦叶草很难找,这一路上我找了半天也就十几颗,正好能做一瓶。”
“你居然还有这本事,”琼恩表示惊叹,“它有名字么?”
“名字就叫‘凛的充满爱意的液体’。”
“噗!”
琼恩一口喷了出来,“这什么鬼名字?”
“这是她八岁的时候,给阿姨准备的生日礼物。”梅菲斯解释。
好吧,这么说似乎也没什么问题。凛是发明者,以自己名字命名很合理,既然是特别发明出来作为送给母亲的生日礼物,“充满爱意”是理所当然,至于“液体”就更是单纯的事实陈述了——但为什么这个名字听起来,总是让人觉得哪里不对劲呢。
算了,就当不知道名字吧,反正确实还挺好喝的。
吃了几块羊肉,凛忽然像是想起什么事,“喂,琼恩,该你表演节目了吧。”
“什么表演节目?”琼恩被弄得完全摸不着头脑。
“按照惯例,这种篝火晚会,不都应该有人负责表演节目助兴吗?”凛说,“你作为组织者,责无旁贷嘛。”
我什么时候又成组织者了?
“谁有空准备什么表演节目啊,”琼恩说,“赶快吃完睡觉,明天一大早还要赶路。”
“不用准备,你和艾弥薇不是每天都有例行节目吗,现在开始吧。”
“什么例行节目?”
“你被艾弥薇殴打啊,”凛说,“大家都很喜欢看的,不看晚上会失眠的。”
“......今天演员心情不好,罢演了。”
“那怎么行!”凛抗议,“观众这么期待,你说罢演就罢演,还有没有一点演员的自我修养了?”
演员的自我修养是个什么鬼东西?
“敬业啊,比如说某个演员,虽然是个死跑龙套的,但一直很敬业,导演让他装尸体,他就趴在地上,不管别人怎么在他身上踩来踩去都不吭声。就凭着这种敬业精神,他最后终于成了一个有名的龙套演员,还有漂亮女孩子主动投怀送抱呢。”
琼恩大惊:“你这是从什么地方看来的。”
“就是你那本书嘛,格拉兹特写的,叫什么《后宫战略》的——”
“......”
那本格拉兹特的自传是莎珞克拿给琼恩的,本意是让他从这位大魔王的无数次“人生经历”中汲取成功经验,学习如何创建一个和谐后宫。然而琼恩连一页都还没来得及看,随手塞枕头下,就被凛拿走了。小女巫把它当做睡前故事书,每天一篇看得津津有味,琼恩找她去要了几次都不肯还,说要等她读完再说。琼恩算了算,以她的阅读速度,至少三年之内是不用想了。唯一庆幸的是这本书至少已经完本,不是连载状态,否则就更是遥遥无期。
其实凛如果只是自己看倒也罢了,关键是她还到处说,弄得人人都知道琼恩收藏了一本“如何创建后宫”的教材,这就让他比较尴尬了。虽说他的那点心思也没有谁不知道,但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做归做,不方便说,至少琼恩脸皮还没有那么厚。每次看到珊嘉、梅菲斯似笑非笑的目光,都有忍不住想找条地缝钻进去的冲动。
说来说去,这都是莎珞克的错,琼恩推卸责任地想,要不是她把这本书拿出来,怎么会弄成这样。
正想着,莎珞克快步走过来,她是邪魔,不需要像凡人一样进食,也就没有参加聚餐,刚才一直消失不见,也不知道去哪里了,琼恩也没有多问。“我在山洞里发现了点东西。”莎珞克说。
她递过来一块灰扑扑的东西,琼恩接过细看,发现它像是一块残缺的石板,上面刻着一些线条符号,像是某种文字,但大约是时光久远的缘故,很多地方已经脱落阙失,无法辨别。他翻来覆去研究了一会,也没发现什么端倪,倒是梅菲斯在旁边看出了点门道,“这上面似乎是古恩瑟语。”
“你认识?”琼恩把石板递过去,“上面写的是什么?”
梅菲斯摇摇头,“我只能认出这是古恩瑟文字,但完全看不懂——嗯,好像有几个字认识。”
东... -->>
一刻钟后,所有人汇合在一起。
琼恩正要细问事情经过,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在此时,一队全副武装的卫兵从远处哐啷哐啷地跑过来,为首者看见了凛,顿时便高喝一声,指挥所有手下冲了上来。莎珞克拔出长鞭,当空一挥,耀眼的闪电从鞭身中迸发出来,轰在冲在最前面的五六个卫兵的身上,滋啦啦的爆响连绵不断,然后这些倒霉家伙们立刻扑倒在地,全身抽搐爬不起来。
“卡戎!”
眼见手下被打倒,卫兵首领连忙举起双手,高呼一声,半透明的气流在他的手掌中间聚集翻腾,凝聚成球形。他正要将球掷出,忽然全身一僵,刹那间无法动弹,气流也随之散去。“先走吧,”琼恩说,“出城再说。”
碎波城是个小城,武装力量并不强,琼恩这边人数虽少,但要么是高阶巫师,要么是圣武士,还有龙女和邪魔,真想动手的话,将这一队卫兵杀光不过是举手之劳。不过这种事情做了没意义,他也不想浪费时间,直接用了一个小范围的传送法术,将所有人转移到了城外。
夜间赶路不方便,而且路也不好走,出城之后他们并没有离开太远,而是找了一个比较隐蔽的山丘脚下,琼恩放出青铜豪宅,又布置了一个幻术结界,将所有痕迹隐藏起来,然后进入客厅,所有人都在这里等他。
“到底怎么回事?”琼恩问,“凛又惹什么麻烦了?”
“喂喂,”凛十分不满,“为什么就一定是我惹麻烦?”
“废话,不是你难道还会是艾弥薇不成。”
“我也不知道究竟怎么一回事。”梅菲斯说。
她之前被凛拉出去溜达,实际上是了城主官邸。凛虽然嘴上说得强硬,终究这里是自己母亲的故居所在,既然来了,还是想去看看。碎波城是几年前被卡兹克城攻占,城主自然换了人,但官邸还是原址,并没有重新建造。梅菲斯和凛潜入进去,转了两圈,正准备离开,却恰好看见一大波卫兵正在调动,像是有什么行动。她们躲在暗处听了一会,意外发现这些卫兵们居然是冲着自己来的。
“他们说要去抓捕一名‘红龙圣女’,”梅菲斯说,“并且说这位‘红龙圣女’及其同伙在傍晚时分进了城,住在城南旅店中——这显然是指我们。”
这真是莫名其妙,完全不知由来。“红龙圣女什么的,凛不是已经拒绝了吗?”珊嘉说。
“对啊,”凛说,“而且红龙教会自己已经推出了一个冒牌圣女。”
为什么人家就是冒牌,你就是正品呢?琼恩懒得和凛争这个问题,“就算凛是红龙圣女,那也不犯法吧,”他说,“为什么会被抓呢?”
“红龙教会在彻森塔的有些地方被认定为非法邪教,”梅菲斯说,“但这里应该不是。”
“那究竟是为什么?”
这就没人知道了,凭空猜测也没有意义。“我去城里一趟吧,看看能不能打听出什么。”莎珞克说。
“嗯。”
莎珞克去了大约两个多小时才返回,“我抓了几个卫兵分别审问,他们都是执行命令,对事情缘由一无所知,”魅魔说,“于是我直接找到了城主,那家伙正在床上和女人亲热,被我从被窝里拎出来,吓得当场就不举了。”
“......说重点。”
“他说他也是奉命而行,按照上头的指示做事,”莎珞克说,“上头发了通缉令,要抓红龙圣女,所以他就来抓。具体原因是什么,他也一无所知。”
“上头?”琼恩问,“他上头是谁?那个什么卡兹克城吗?”
梅菲斯曾经说过,碎波城在几年前被另一个城邦“卡兹克”攻陷,成为其附庸,那么碎波城主所谓的“上头”,就是卡兹克城的城主了?
“不是,是辛巴城。”
“辛巴城?”
“据说是上个月,卡兹克城的老城主病死了,他儿子继位,上任第一件事就是向辛巴城宣誓效忠,”莎珞克解释,“所以现在碎波城也算是辛巴城邦的一部分了。”
“所以是辛巴城要抓捕‘红龙圣女’?”
“对,”莎珞克说着,将一张浅黄色的羊皮纸递过来,“这是上头发给他的通缉令。”
梅菲斯快速浏览了一遍,眉头微微皱起,递给凛。凛好奇地接过一看,上面写着:“辛巴城城主埃卜拉函告彻森塔诸城领主:兹有嫌犯一名,女性,年约十八岁,绘形如下。其人僭称‘红龙圣女’,蛊惑民众,领导叛乱,谋害城主,刺杀贵族,其行属不道,其罪在不赦,故特发此令。诸城凡察其行迹,均应及时上报本城,若有隐匿,视为同罪。”下面盖着辛巴城的印章,还有一副画像,虽是简笔素描,却颇得神韵,与凛有七八分相似。
“这是怎么回事?”凛很生气,“我怎么变成通缉犯了?”
其他人都看不太懂恩瑟语,梅菲斯于是口述翻译了一遍,然后琼恩注意到一个问题,“辛巴城城主怎么是埃卜拉?”
凛愣了一下,“对啊,这是怎么回事?埃卜拉什么时候当上城主了?”
埃卜拉是城主长子,按照恩瑟和彻森塔的习俗,女儿没有继承权,所有儿子对财产是有完全平等的继承权,有关身份、爵位以及附随而来的封地、权力,则是统统都是由长子来继承。也就是说,如果不出意外,等父亲去世或者退休,埃卜拉就会成为辛巴城主。问题是他父亲还没有去世或者退休啊,琼恩等人前几天在辛巴城的时候,还听人提到过,说波斯拉萨尔城主身体不好,近期很少在公开场合露面什么的。难道说是就在这几天,老城主突发疾病身故,所以埃卜拉继位了?不,不对,通缉令明明白白地说了,红龙圣女的罪名是“蛊惑民众,领导叛乱,谋害城主,刺杀贵族”——按这个意思,是红龙圣女或者说红龙教会发动武装叛乱,把老城主给干掉了?
这些具体详情,碎波城的城主也不清楚。他只是一个不得势的小人物,政治斗争中站队错误,被打发到这座偏僻小城来,说好听点是一方诸侯,说难听点就是流放,对上头下达的指令只能战战兢兢地听从,哪里敢多打听细节。莎珞克逼问半天,还动用了刑讯手段,最终确认他真的一无所知,纯粹奉命行事而已。
从碎波城这里,看来是得不到什么有价值的信息了。众人商议之后,决定继续前行,同时在后面途经的城市中打探消息,搞清楚辛巴城究竟发生了什么。
休息一夜,第二日清晨,一行人便动身出发。
碎波城位于彻森塔的内陆,往东南方再走上三到四天,经过五个城镇(它们分别属于两个城邦),就可以抵达位于蜿蜒河西岸的“通关口”。蜿蜒河是彻森塔和恩瑟之间的国境线,它被一种古老神秘的力量所封锁,两国居民要想往来,唯一的途径就是通关口。过了河到东岸,再往东走大约半日的路程,便进入迷失森林。
凛被通缉了,碎波城既然接到通知,后面几个城市的城主理当也不例外,就这样大摇大摆直接过境的话,肯定会有麻烦。毕竟在这地方,琼恩等人是一群“外乡人”,无论相貌、语言和服饰,都与本地居民有很大的区别,十分显眼,辨识度非常之高,很容易就被认出来。
“这有什么麻烦,”凛说,“你可以用幻术把我们的相貌都改变一下,变得和本地人一样不就可以了,很简单的。”
“简单你个鬼,”琼恩反驳,“我怎么可能准备这么多幻术。”
琼恩一行共是六个人,除了凛之外,其他五个都是标准的“外地人”相貌,而凛又是首要通缉对象,所以结果就是六个人都要易容。每人消耗一个法术,就是六个法术,而且幻术是有时间限制的,必须定期补上,否则就像灰姑娘的魔法,午夜一过露出原形,那就更糟糕。这样一来,琼恩至少需要每天准备十七八个幻术才够用,这显然远远超出他的能力范围,他又不是幻术师。
“不是有能够让所有人同时改变相貌的幻术么,叫什么来着,高等掩饰?还是群体映像伪装?”
“那两个都可以——问题是我都不会。”
“切,这点小事情都做不到,还自称是巫师呢。”
“......首先,我没有自称巫师,我本来就是;其次,你不也是巫师吗,你行你上啊。”
“人家才不喜欢幻术呢,”凛哼了一声,“鬼鬼祟祟,藏头露尾,一点都不坦诚。”
是啊是啊,所以火球术最好了,直来直往直截了当,还有什么比它更坦诚呢。琼恩忍不住在心里吐槽,但还是没有说出口,“别说这些废话了,”他说,“想想办法解决问题吧。”
“就知道你不能指望,所以我早就有所准备,”凛招了招手,“塔姐姐,来帮个忙。”
维若拉走过来。
琼恩这一行六个人,如果算上珊嘉的话,有四个巫师,其中三个都是高阶巫师。所谓“高阶巫师”,并不是什么职称或者头衔,只不过是一种比较普遍认可的划分标准,一个巫师能够凝成真名,就算是跻身“高阶”的行列,否则就属于“低阶”。高阶巫师未必比低阶巫师更能打,但能够触摸到更内层的魔网,通常也就意味着更广博的涉猎,掌握更多的法术——不过有时候也会遇到特例,比如像凛这种奇葩,专精塑能学派的火焰魔法分支,对其他法术都不甚了了,也不热爱学习。假设说常用的法术有一百种,一个受过正规专业教育,刚刚从魔法学校毕业的巫师,大概能掌握其中三十种到四十种,琼恩能掌握五十种左右(他是专精变化学派,放弃了很多法术),而凛能够熟练使用的估计不到十种,简直是巫师界的耻辱。
维若拉就不同了,作为传道巫师,她或许不是特别能打,但涉猎绝对广博,又有历代传道巫师的资料库做支持,堪称是一本会走路的魔法百科全书。连她都不会的法术,这世界上或许有,但绝对不多。
转眼之间,琼恩等人就全部变了模样,一个个都成了最标准的彻森塔人,不仅仅是面容、身材和肤色,连服饰都换了。琼恩对着镜子自照,于是他看见了一个卷发、黄皮肤的中年男人,身材高大,面部线条坚硬,黑色的长胡须编成十几个螺旋,还闪闪地泛光,明显是洒着金粉。“还不错,”琼恩说,“就是这个胡须,是不是太夸张了点。”
“这是必须的,”维若拉解释,“胡须洒着金粉,说明你有神王的血统。有这个身份,可以免受很多骚扰,而且可以合理合法地娶四个妻子——否则谁看到你带着这么多年轻女孩一起都会很奇怪的好吧。”
“彻森塔不是一夫一妻制吗?”琼恩问。
费伦大陆幅员辽阔,国家众多,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文化传统,婚姻制度也各不相同。绝大部分人类王国实行的都是一夫一妻制,当然,你有钱有权有势,有本事包养一堆外室情人,那是另一码事。恩瑟和彻森塔也是如此,现实如何且不论,反正法律是明确规定一夫一妻,只有在某些特别情况下——例如第一个妻子不能生育——才能另娶一位妻子。
“你说的那是‘凡间的法律’,神王是神非人,不受凡间法律限制,”梅菲斯说,“神王的子嗣后裔,被认为是半神半人,也有相应的特权。”
神王完全不受法律限制,可以拥有任意数量的配偶,他们又没有不孕不育的苦恼,自然留下很多后裔。与中土诸神不同,神王后裔并不会继承到丝毫的神力,绝大多数都和普通凡人无异,只有极少数幸运者,或许是发生变异,会与生俱来一些奇特的能力。但因为血统的关系,他们仍然受到普遍的尊重和敬畏,拥有各种各样的特权,一出生就身居高位,成为贵族、领主或者祭司。
彻森塔早在两千多年前就脱离了神王的统治,但一些历史传统仍然还是保留下来。现如今,神王后裔早已经没有天生高贵的身份,在政治上与平民百姓无异,但仍然享有某些特权,例如男性能够娶四个妻子即是其一。其实早期的时候,神王的女性后裔也可以有四个丈夫,但后来随着历史演变时间推移,男性的力量占据了上风,女性的这个权利就被取消了。
“能娶四个啊,”琼恩还真不知道这么一回事,不由得心生羡慕,“可惜还是少了点。”
的确少了点,别的且不论,现在身边的就有五个,已经是超编了。琼恩自己觉得,十个是比较合适的数字,再多的话也应付不过来。
“你如果觉得少,那可以考虑去穆罕啊,”维若拉说,“穆罕可是实行一夫多妻制的。”
“真的?”
“当然是真的,”梅菲斯说,“无论贵族还是平民,神王还是凡人,想娶几个就娶几个,没有任何数量限制。”
“不过很多人是一个都娶不到。”维若拉补充。
琼恩自动忽略了后面这句话,“做穆罕人真幸福。”他由衷地感叹。
“那你可以申请入籍,”维若拉说,“反正又不难。”
“做穆罕人真幸福啊,”他由衷地感叹,“要怎么样才能取得穆罕的国籍呢?”
这个问题比较专业而且生僻,梅菲斯和维若拉都回答不出。当然琼恩也只是随口一说,并没有当真想获得答案,倒是凛听到这里,突然插了一句:“这个我知道啊,”她说,“外国人想入籍穆罕,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入信’,只要选择一位穆罕神王,向他宣誓效忠,并且作为其信徒在教会中服役五年,就可以取得穆罕国籍。”
“略过,第二种方法呢?”
第二种方法是“改宗”,即是放弃自己原本姓氏,加入到穆罕当地的家族之中,娶一位该家族的女子,并且以其为正妻——穆罕允许一夫多妻,但妻子之间还是有等级高下之分的,正妻的地位要高于其他妻子。
“这个也没可能,”琼恩说,“有没有简单点的方法?”
“第三种方法最简单,只要捐款就可以,”凛说,“你只要每年把所有家庭财产的十分之七捐给某一位神王的教会,就可以成为一名光荣的穆罕人了。”
“十分之七也太多了吧。”
“这是捐给神王的,另外还要给当地领主十分之二,”凛说,“自己只能留十分之一。”
“这种见鬼的条件怎么可能有人会愿意。”
“有啊,比如某个喜欢到处沾花惹草,有一堆秘密情人的家伙,正迫不及待地想要加入穆罕国籍呢。”
“......”
琼恩很想说我哪有什么一堆秘密情人,我的情人分明都是公开的好不好,你们不是彼此都认识吗。但想了想觉得这话实在太欠扁,还是吞了回去。至于加入穆罕国籍什么的,那更是笑话,他好歹是阴魂城的公务员,每个月拿着薪水,而且还有军职在身,现在这样溜出来旅游开小差倒还罢了,要是敢加入他国国籍,那就是不折不扣的叛逃,肯定会被追杀到天涯海角。
“那个,我这神王后裔,到底是哪位神王啊?”他没话找话,“如果别人问我祖先是哪位神王,我怎么回答?”
“谁知道,随便乱说一个好了,”梅菲斯说,“东域神王那么多。神王本人也就罢了,轻易不会乱跑,但他们的后裔只是凡人,又没什么限制——只要别说是吉勒今就行。”
“为什么?”
“吉勒今没有后裔,一个都没有。”
“......他还真是同性恋啊。”
之前凛说恩瑟神王吉勒今是个同性恋,琼恩还只当是玩笑,没有在意,如今看来还真有可能。一个人没有后代,当然不代表就是同性恋,毕竟不孕不育什么的,也是有的。但吉勒今统治恩瑟千年,代代转生,总不可能每一代都有不育症。当然,也有可能是他自己不想有后裔,避孕措施做得好,但琼恩觉得还是同性恋的可能性比较高。
各自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什么问题,一行人继续上路。在外人看来,这是一位神王的后裔带着他的四位美丽妻子出游,以及漂亮的妹妹(莎珞克)随行。接下来的两天,他们穿过了四座城镇。正如所料,辛巴城的通缉令已经送达,绘有人物图像的布告贴得到处都是,卫兵巡查也显然严密了很多。维若拉的幻术很完美,很顺利地瞒过了所有人的眼睛,不过为了安全起见,他们还是不敢在城中旅店住宿,免得露出破绽就麻烦了。
经过城市的时候,莎珞克会被派出去打探消息,这对她而言轻而易举,很快,琼恩便知道了更多细节。
辛巴城的城主宝座的确已经易主,老城主波斯拉萨尔于日前遇刺身故,一同被害的还有他的次子,刺客当众承认是受红龙教会指使,并供述教会意图谋反政变。埃卜拉作为长子,理所当然地继位,随即宣布红龙教会为非法组织,派遣军队展开全城搜捕围剿。
大部分教徒当即弃暗投明,宣誓与教会脱离关系,小部分顽固分子不甘心束手就擒,聚集在神殿负隅顽抗,最后仍然被攻破,自大祭司伊巴雷姆以下,共计二十五名高阶祭司被擒获,于当日斩首示众,但那位刚刚被推出的“红龙圣女”却不在其中。
过了一日,突然又有传言,说是这位红龙圣女见势不妙,带领亲信部下自神殿的密道中逃离,现在正前往东南方,打算以之为根据地收拢余部,东山再起。这个传言不知由来,但流传极广,转眼间便全城皆知,埃卜拉于是便以辛巴城的名义向所有城邦发出通缉令。
“不仅仅是通缉,”莎珞克跑回来汇报,“最新消息,埃卜拉亲自率军追击叛匪。”
“他脑袋有病吧?”琼恩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而且他老爸才死了几天,现在还是丧期之中吧?”
东域人对“死”这件事颇为重视,他们把世界划分为“凡间”和“冥界”两个部分,并且认为所有人死后,灵魂都会进入冥界——无论生前是哪位神王的信徒,这点和中土的观念迥然相异。在死之后,进入冥界之前,灵魂会在凡间飘荡七日七夜,因此遗体也要七日之后才能入土下葬。在这七日之中,亲人应当陪伴在侧,以免死者惶恐惊惧,找不到前往冥界的路。亲人通常还要剪短自己的须发,用刀划破自己的身体流血,表示自己的悲痛。现在辛巴城的老城主挂掉还没满七日呢,埃卜拉就跑出来,这完全不守规矩啊。
就算不谈传统风俗,按正常的思维,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作为新上台的城主,他也理当留在辛巴城稳定局面,安抚人心,忙于给老爸举行葬礼,顺便接收遗产什么的,至于红龙教会,反正主要成员都已经挂了,一些漏网之鱼有什么要紧,就算要斩草除根,派些手下来追捕便是,何至于要亲自出马。
更重要的是,彻森塔可不是一个稳定的国家,诸城邦各自为政,各有各的势力范围和利益诉求,辛巴城只不过是几十个城邦中的一个,虽说实力最强,附庸者众多,被很多人认为有结束割据、君临统一的气象,但毕竟还不是真正的彻森塔之王,它仍然是有敌人的,而且还不止一个,比如那个厌恶巫师的风棘城,和辛巴城的关系就一向很恶劣。埃卜拉这么做,除了打算挑起战争,别无其他解释。
“谁知道,”莎珞克说,“反正我听到的是:两天前他已经带着军队从辛巴城出发了。”
“这家伙真的疯了。”
疯子并不可怕,但一个位高权重的疯子就很可怕了。琼恩大风大浪见得多了,倒谈不上害怕,但终究是个麻烦。谁会喜欢对抗政府呢,就算是超人和钢铁侠也没这个爱好,还是能避则避吧。
“走,渡过蜿蜒河就没事了,”琼恩说,“蜿蜒河东就是恩瑟,我记得彻森塔和恩瑟有协定,彼此不能派遣军队进入对方领土——艾弥薇,这个协定还有效吧?”
“谁知道,”梅菲斯说,“反正过了蜿蜒河就是迷失森林,埃卜拉就算想追也无处可寻。”
“那还等什么,赶快走吧。”
“走什么,天都快黑了,”凛说,“赶快把青铜豪宅拿出来啊,准备好晚餐和枕头,我快要饿晕了。”
“今天没法用青铜豪宅。”琼恩说。
“为什么?”凛诧异,“坏了?”
“没坏,只是每个月例行维护一次,恰好赶上今天。”
“意思是今晚我们就只能真的露宿荒郊野外了?”
“差不多吧。”
“我才不要野营,”凛噘着嘴表示不高兴,“很危险的。”
“有什么危险?又没有一群卫兵冲出来砍你。”
“野外有很多蚊虫,会传染疾病,夜里可能会被狼叼走,也有可能半夜突然下暴雨发洪水,把我们冲到海里去,或者山体滑坡,把我们埋在地下,等几百年后才被挖出来,”凛板着指头数了数,“总之危险多着呢。”
“......你还真是有危机意识。”
“好啦,凛,偶尔野营一次也不错,”梅菲斯劝说,“呼吸呼吸夜间的室外空气,有利于身体健康。”
“但野外真的很不安全啊,”凛左右张望了一下,“这山上没有狐狸吧——什么声音?”
路旁的草丛分开,一只尾巴上系着蝴蝶结的黑猫哧溜溜地钻出来,倒是把凛吓了一跳。黑猫钻到珊嘉怀里,喵喵地叫了几声。“看来不用野营了,”珊嘉说,“琪娅在前面发现了一个山洞,挺大的,不如我们去那里看看。”
所有人均无异议。
向前走了大约一刻钟,黑猫从珊嘉怀里跃下来领路,在穿过一片灌木丛后,他们果然看到一个山洞,洞口被蔓藤遮住了大半,颇为隐蔽。里面也还算干净,空间确实不小,容纳所有人完全没有问题。琼恩检查了一遍,觉得没什么异样,“那今晚就住这吧。”
住处有了着落,接下来就是吃饭问题,不过这也难不倒人。凛在洞口前的空地上升起一堆火焰,然后鼓着腮帮吹了一口气,无数点火星溅射出来,化作上百个蹦蹦跳跳的小火人,朝四面八方奔去,在夜色中消失不见。琼恩取出萨瓦棋,释放出两名卓尔战士和三只食人魔魔像,让它们在周围巡逻警戒。做完这一切之后,他们围着火焰坐下来。银光闪闪的秘偶从黑暗中走出,将扛在肩上的一只雷羊放下,熟练地搭起架子,将雷羊剥皮,切成一块一块,撒上盐,放在火上旋转炙烤,片刻间便香气四溢。
“手艺不错嘛,”琼恩十分惊奇地看着秘偶,“难道所有的秘偶都自带烹饪技能?”
“不是,”珊嘉摇摇头,“秘偶是战斗武器,怎么可能会这个。”
不是自带技能,那就是作为秘偶驱动核心的那个灵魂的本事了。秘偶是用人的灵魂作为驱动的,这个人的记忆虽然都被洗掉了,但生前的所有技能却完美地保存下来。时间过去这么久,坦白地说,琼恩都不太记得那位倒霉的堕落武僧长什么样了,只记得拳脚功夫很不错,没想到烤肉的技术更佳,看来是个吃货。
雷羊是东域的一种特产,个头很小,肉质鲜美,但轻捷善奔,不易捕捉,若非是这只秘偶出马,还真不容易抓到。肉烤好之后,各人都分了几块,凛还从自己的次元袋里拿出一个巨大的,装满了浅绿色液体的透明水晶瓶,以及几个杯子,得意地给每个人都倒了一杯,“尝尝看,”她用炫耀的口气说,“这可是我好不容易才做好的。”
琼恩喝了一口,觉得有些微苦,但略一回味便又甜丝丝的。“挺好喝的,”珊嘉夸奖,“你自己做的?”
“这是我小时候自己发明的,”凛介绍,“将苦叶草浸泡在盐水中,保持水温一直和人体温度相当,一天一夜之后,苦叶草会完全融化,就会做出这种饮料。就是苦叶草很难找,这一路上我找了半天也就十几颗,正好能做一瓶。”
“你居然还有这本事,”琼恩表示惊叹,“它有名字么?”
“名字就叫‘凛的充满爱意的液体’。”
“噗!”
琼恩一口喷了出来,“这什么鬼名字?”
“这是她八岁的时候,给阿姨准备的生日礼物。”梅菲斯解释。
好吧,这么说似乎也没什么问题。凛是发明者,以自己名字命名很合理,既然是特别发明出来作为送给母亲的生日礼物,“充满爱意”是理所当然,至于“液体”就更是单纯的事实陈述了——但为什么这个名字听起来,总是让人觉得哪里不对劲呢。
算了,就当不知道名字吧,反正确实还挺好喝的。
吃了几块羊肉,凛忽然像是想起什么事,“喂,琼恩,该你表演节目了吧。”
“什么表演节目?”琼恩被弄得完全摸不着头脑。
“按照惯例,这种篝火晚会,不都应该有人负责表演节目助兴吗?”凛说,“你作为组织者,责无旁贷嘛。”
我什么时候又成组织者了?
“谁有空准备什么表演节目啊,”琼恩说,“赶快吃完睡觉,明天一大早还要赶路。”
“不用准备,你和艾弥薇不是每天都有例行节目吗,现在开始吧。”
“什么例行节目?”
“你被艾弥薇殴打啊,”凛说,“大家都很喜欢看的,不看晚上会失眠的。”
“......今天演员心情不好,罢演了。”
“那怎么行!”凛抗议,“观众这么期待,你说罢演就罢演,还有没有一点演员的自我修养了?”
演员的自我修养是个什么鬼东西?
“敬业啊,比如说某个演员,虽然是个死跑龙套的,但一直很敬业,导演让他装尸体,他就趴在地上,不管别人怎么在他身上踩来踩去都不吭声。就凭着这种敬业精神,他最后终于成了一个有名的龙套演员,还有漂亮女孩子主动投怀送抱呢。”
琼恩大惊:“你这是从什么地方看来的。”
“就是你那本书嘛,格拉兹特写的,叫什么《后宫战略》的——”
“......”
那本格拉兹特的自传是莎珞克拿给琼恩的,本意是让他从这位大魔王的无数次“人生经历”中汲取成功经验,学习如何创建一个和谐后宫。然而琼恩连一页都还没来得及看,随手塞枕头下,就被凛拿走了。小女巫把它当做睡前故事书,每天一篇看得津津有味,琼恩找她去要了几次都不肯还,说要等她读完再说。琼恩算了算,以她的阅读速度,至少三年之内是不用想了。唯一庆幸的是这本书至少已经完本,不是连载状态,否则就更是遥遥无期。
其实凛如果只是自己看倒也罢了,关键是她还到处说,弄得人人都知道琼恩收藏了一本“如何创建后宫”的教材,这就让他比较尴尬了。虽说他的那点心思也没有谁不知道,但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做归做,不方便说,至少琼恩脸皮还没有那么厚。每次看到珊嘉、梅菲斯似笑非笑的目光,都有忍不住想找条地缝钻进去的冲动。
说来说去,这都是莎珞克的错,琼恩推卸责任地想,要不是她把这本书拿出来,怎么会弄成这样。
正想着,莎珞克快步走过来,她是邪魔,不需要像凡人一样进食,也就没有参加聚餐,刚才一直消失不见,也不知道去哪里了,琼恩也没有多问。“我在山洞里发现了点东西。”莎珞克说。
她递过来一块灰扑扑的东西,琼恩接过细看,发现它像是一块残缺的石板,上面刻着一些线条符号,像是某种文字,但大约是时光久远的缘故,很多地方已经脱落阙失,无法辨别。他翻来覆去研究了一会,也没发现什么端倪,倒是梅菲斯在旁边看出了点门道,“这上面似乎是古恩瑟语。”
“你认识?”琼恩把石板递过去,“上面写的是什么?”
梅菲斯摇摇头,“我只能认出这是古恩瑟文字,但完全看不懂——嗯,好像有几个字认识。”
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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